读书,运动,上班,睡觉,我顶喜欢这样的日子,至少现在看来我喜欢。就像身边陪着一个默契无间的爱人一般,舒适自由。
我收起了理想和躁动,把它们放在了后备箱里,至少现在我不想打开它,我知道有一天它会唤我归去,它的根在心底。我喜欢上了,早晨淡蓝的天,粥铺的白米粥加茶叶蛋,耳机里的音乐。爱上了,粉色天际包裹的夕阳,梦幻,甜美,同一位妙龄可人儿。
结识了很多顶了不起的人,言语无法形容他们的灵魂,我的笨笔更是无法写出他们的十万分之一的好。对自己总是要有点信心,做事就和读书应报以认真苛刻的态度,爱情应当真诚,但是往往都与想法背道而驰。人,是一种复杂的东西,可妖可圣,可笑可怜。挣扎半生,也逃不过死,死,多么安静美好的字眼,抛弃所有,享受永恒的静,人生这一遭,我走的乏了……
且听风吟,任它狂风骤雨,我且悠然自得,随心所至,随心罢了。
这样的日子不多了……我也被迫启程,赴梁山,舍生忘死。
生在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
选自《留情》张爱玲
死亡是生命的一部分,消逝生命留下的遗产。
我们为生拼死累活,死亡却已经为我们准备好了后事。
运动,音乐,读书,思考,工作,这是生的法子。 合眼,这是死的法子,同合上一本书“砰”留在亘古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