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胸部来,嘴唇给男人的直观感受要来得更加刺激诱人。因为,一目了然。所以,就无需像乳房一样需要一翻牵藤挂须式的联想。你并不会在热恋的时候带上口罩,可你一定会穿着胸罩再去约炮。所以,在那个当口上,嘴唇赏心悦目的样子会最先跃入眼帘,而那湿润温馨的状态又可以让人感觉到,有了这样的状态,就基本上保证了臭男人会为之垂涎。但春夏秋冬的季节更替,谁又能保证它总是这么招摇可人?而这一状态要想持久,就得找一个合理的办法解决。而用嘴唇抿胭脂,总归是不方便。
于是一种新奇的玩意儿大红唇口红,就这样在一个毫无征兆的地方诞生了!是哪儿呢?文具厂!奇怪吧!当然了,这并不十分重要。这里的关键是发明人。她就是赫赫有名的大英帝国伊丽莎白一世。你想啊,大白天的,她老人家顶着个猴屁股,用征询式的口吻问王公大臣们,你们觉得我这样看起来美吗?很显然,女王把他们当魔镜了。当然,大伙也不傻,齐声高呼,陛下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既然最美丽,那么大伙儿就嘚跟上女王带出来的潮流。但不管怎样大家还是要感谢她,因为还好她没光着说这话。于是乎,英国宫廷贵族上下刮起一阵红唇飓风。男人女人皆抹之,大伙都顶着猴屁股到处晃悠,不知道大伙儿齐聚十字路口猛回头时,会不会把车弄停呐?
当然,嘴唇上的这一革命,算是彻底改变了爱情故事中出牌套路的既定模式。也就是说,接吻的戏码重重加大了。这似乎也很好理解。因为频繁做爱的结果会怀孕。当然带套除外。而现在接吻也似乎有了一个合理的结果,老婆的怒吼,道出是外面有女人了,这时候正房的拖鞋就有了用武之地。挨顿揍是没跑了。怪只怪原因都摆在了脸上!不过也有例外,小三的唇印并没有留在脸上,结果我们这位道貌岸然的偷腥贼在浴室里被正房胖揍了一顿,原因也简单,小三把唇印留在了他屁股上,而且竟然擦不掉!这是一款多么恐怖的口红啊。当然,不是所有幸福的唇印,后面都会有暴风雨等着。那些也有撬了别人老婆的鲜肉们,就会把它作为勋章来到处显摆了。
其实 接吻与性交本质上并没什么区别。不过,前者似乎更像爱情动作片,有剧情,有情节,多少还融合了一点思想,而一张涂满口红的翘唇所带来的火辣光影,混合着从唇间道出极具挑逗性的喃喃细语,会让你瞬间迷离。可能脑海里剩下的只有苍老师的亲身经历。虽然,自己的身体可能还在家里,但思想包不提已飞去了天上人间。我们虽然无意赞美接吻会创造幻想。可后者相比前者,给我们带来的直观感觉,就是纯粹卖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