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人”这个称呼,得益于近年来一系列影视作品的普及,现代人开始熟悉起来。在历史上“不良人”主要出现于唐代,到了宋代已经不怎么出现了,到了清朝时期,距离唐朝已经年代久远,人们翻看古籍时就有困惑,这“不良人”到底是干什么的。
不良人,光听名字的话,绝非什么好名称,给人感觉就是不干好事的人。比如“不良之徒”,“不良少年”,“不良之辈”等等。
“不良人”在唐朝是一种身份称谓。历史中真实的不良人,没什么神秘色彩,不是啥秘密特务机构,跟明朝时期的“东厂”“西厂”或者“锦衣卫”相比云泥之别,秘密逮捕审讯什么的也跟他们没关系。
唐代长安城、洛阳城作为当时世界上的人口过百万的大都市,其城市治安管理有着一套精密设计,分为三个层级,分别是中央机构、京兆府县、基层里坊组织,从上到下构建起严密治安网络。
不良人在这个网络中,主要职责是在市井里坊间寻找案件线索与破案,缉拿盗贼、捉拿逃亡人员。由于工作中接触的社会成员十分的广泛,所以历史上真实的不良人,不同于影视剧中不良人的形象塑造,社会上的三教九流都有。
不良人中有部分人员,他们在被官府收编前是活跃在市井里坊的“有恶迹者”,包括但不限于地痞流氓、小偷小摸、坑蒙拐骗者,属于留有案底,罪行不大的唐代版古惑仔,按今天话说是可以被教育和团结的对象。
唐朝官府将这些人收编进来,正是看中他们生于草根、长于市井,基层经验丰富(在当地有关系有势力)的优势,作为维护基层治安的补充力量。这操作真有种熟悉感啊,看来某些方面古今皆同。
但并不是所有的不良人都由“有恶迹者”来担任,有一点相同,就是在唐朝社会等级下,他们都是底层小人物。
不良人社会地位注定不高,是唐朝版的“临时工”,从上到下的机构中,都没有不良人的编制。唐开元时期修的官制词典《唐六典》中就没有“不良帅”这一职称。在唐朝县一级的机构编制中分为:县令、县丞、县尉、主簿、胥吏、职役六个等级,其中县尉相当于今天的公安局局长,负责缉捕案犯、维护治安,他的手下我们称之为捕快衙役,不良人不在其中。
“不良人”的真实面貌很可能是基层官衙自设的一种不入流的机构,不良人是民间对于成员的一种习惯性的社会称呼。他们虽为官府办事,但本身出身底层,没什么地位,朝廷也不把他们纳入进去基层体制内,只作为边缘人物。
我们都知道正史惜字如金,二十四史是一部帝王将相史,像不良人这样的小人物们,没资格被官方史官正式记录,关于他们的记录多出现在民间故事、文人笔记中。
不良人最早出现在一本叫作《朝野佥载》的文人笔记中,作者是张鷟(zhuó)。他于唐高宗调露年间考中进士,但仕途却不怎么顺畅,在长安当过县尉,不良人就在他手下干活。他一生最高的成就不是在官场上,而是写小说青史留名。作品知名度远播海外,当时来唐的新罗和日本使节,每次到长安就寻找他的新作品,宁可花重金也要买走,回国后广为传诵。
他写的这本笔记,堪称唐朝版的“故事会”,主要就是记述了隋唐特别是唐代帝后将相、士庶百姓的趣闻逸事、传奇经历。《朝野佥载》卷五中有一则不良人破案的故事。话说朝廷高官中书舍人郭正家发生了一起盗窃案,上面命令长安、万年两地命不良人侦办,只给了三天破案时间,逾期则所有参与办案的“不良人”都要被打到皮开肉绽,最终不良主帅魏昶顶住压力,带着手下完成了任务。
对于不良人有着明确解释的,可以查到的是一本清代人编撰的《称谓录》,书中收集了各种古代称谓,援引了一本笔记小说《说铃续》中的记载:“缉事番役,在唐称为不良人,有不良帅主之”。
1997年出版的《唐五代语言词典》,是本研究唐五代历史时期的书,里面关于“不良人”的解释是:“唐代官府征用有恶迹者充任侦缉逮捕的小吏,称为‘不良’,俗又称之为‘不良脊烂’,其统管者称‘不良帅’。”
对于今天所讲的故事,最大的感触就是: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千千万万普通人共同的努力。历史上有很多普通的人,尽管做出过许多努力,但却很难在史书上留下只言片语。
“不良人”在唐朝只是群地位低下的小人物,正史也对他们不屑一顾,但他们的存在对当时唐朝时期城市的治安有着无法抹去的积极作用,大唐盛世的缔造有着属于他们的一份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