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为什么提笔要将“爱情”标注,因为在我的世界里,好像只有爱情,连自我都没有。
一直都很艳羡杨绛和钱钟书的爱情,一生一世一双人,旗鼓相当,琴瑟和谐。虽然某些时候总觉得女强男弱,当然这只是指生活方面,比如个人技能。
遇见他,恰似轻鸿一撇。
遇见爱情的时候,总是喜欢无病呻吟,以为自己是最特殊的那一个,用尽所有的文字去苛求以希望能够表达的文如其意,但大部分时候都只是轻描淡写。
没有任何华丽的词藻。
我们的相遇仅仅只因为抬头看了一眼,就一眼,一眼万年。
那个时候三个人来店里面试,和小姐姐在后厨悄默声的说话,哪个会被留下,哪个好看,“格子衬衫的那个好看!”“个子高的那个……有点不大好看。”
我只是出言维护了一下,“哪不好看了,不是挺好的,个子多高,真的是!”
没成想,后来便结下了不解之缘。
故事的发生要从倒垃圾开始,这是印象最深也是最容易发生爱情的时刻。因为只有两个人单独相处,要经过一段黑漆漆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