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民族5000年文明史册上,“法治”一直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中华民族对法治建设的探索从未间断。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到社会主义新时代“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和发展。
坚持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法治是调节社会利益关系最有效的方式,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矛盾普遍存在。我国人口基础大,要在一个十三亿人口大国实现公平公正、安定有序、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最基本的措施还是要依靠“法治”,推进落实依法治国,加快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推动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发展。
坚持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是人民民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发展和成长的力量。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们党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有力地保证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保证了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保证了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现阶段我国已经实现了全面小康,新形势对我们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不断提高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法治是繁荣稳定的基石,法治是执政兴国的保证。在新的征程中,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只有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社会氛围,才能保障广大群众享受到更幸福、更有尊严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