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建西叔叔的时候,我颤巍巍站在父亲身后,依稀可以听到他用温润酥软的声音唤我小名。踌躇良久才从父亲身后怯懦探出半个脑袋,却见他满脸笑容温柔的看我,眼眸里似乎坠落了整片星辰。那时候年纪虽小,却似乎也懵懵懂懂的辨识得了美丑,以至于我时至今日都在怀疑, 我是否真的在那个寒风萧瑟的黄昏,隔着飘渺的茶雾,见过那样谪仙般的人物——烹着上好的龙井,纹着蓝纹的青花小瓷安然摆在棕榈色茶具上,空气中飘散着他与父亲的声音,对话内容大多已经记不清了,而他霁月风清的笑靥却几乎暖碎了整个寒冬的午后。
后来,我才从父亲口中慢慢知晓了这个建西叔叔:父亲与他原是初中同学,加之家住上下楼,便理所当然成了好兄弟。后来,父亲入伍,两人联系渐弱,等父亲回来,建西叔叔又去了另一座城市生活。在那些个互联网和通讯设备并不发达的时代,他们很快失去了联系。前些日子,父亲经过年少时上学的那条僻静小道,竟无意中遇到了建西叔叔。昔日老友相见,除去万般感慨,也在相互聊天的过程中得知,叔叔此行是回W城处置房产,为与妻儿共同出国做准备。原来与父亲别后,建西叔叔去了大城市生活,在那座繁花似锦的大城市里,他遇到了如今的妻子——一个饱读诗书、精明能干的女子。很快,这个在事业上无往不利的女子便折服在这个丰神俊朗的男子身上。只半年,两人便在那座大城市完婚,婚后一年便有了个眉目清秀的女儿。女子因日进斗金,产后不久便投入了事业,女儿则全权交给在了丈夫身上。然而,这个男子即使在抚养幼儿之时仍保持他一贯的风雅,似是信手拈来。以致那之后的很多年,在父亲弄不清楚我在上初中还是上高中的时候,就被母亲揶揄:当初是怎么瞎了眼,跟了你这个又黑又蠢的东西,同样是人,这差距啊差距。虽然父亲也常以母亲又胖又唠叨反击致胜导致当天家里只能啃泡面,却不得不承认当年的这一对璧人,在街坊邻居看来都几乎已经成了只能口口相传的传说。
那匆匆一面之后,大约过了二十年。我下班回家钻在冰箱里盗食吃,偶然听到楼上传来歌声。后来接连的几天,我总能在临近午饭前后或临睡之前听到那样的歌声,一开始觉得温和,时间久了却不知怎么生出一种凄楚瘆人的感觉。实在忍不了那种折磨,便吵闹着让母亲上去跟邻居说说。母亲只讪讪,认真的笑着,沉默一阵之后才终于告诉我:那是你建西叔叔。
哦?他不是出国了吗?怎么忽然回来了?这次打算什么时候走呢?
母亲只笑,夹了一大口菜给我,让我多吃饭。
小地方是没有秘密的,即便自己不说,巷子里一列排开晒太阳磕瓜子的大叔大妈总是能比柯南更敏锐,也比世间所有的编剧都尽职。存疑之后,每每在家门前的窄巷经过,稍微留些许心,故事就被拼凑的七七八八。
这是一个关于见色起义的故事。能干的女子在事业上几乎不败,却独独在相貌上位居人后。世上之人大多都有爱美之心,对美的事物也总是给予更多宽容,这点在那座步履维艰的大城市里似乎显得尤为明显。在这个女子发现自己无论花多大精力装扮仍抵不过了天然的颜色时,她便在更拼命工作的同时将容颜当做是择偶的第一,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目标,因为生性骄傲的她不再允许她的孩子重蹈她的覆辙。很明显,很快,她的猎物就出现了。她不改拼命三娘的工作本色,以半年的时间迅速完成了这个项目,并在一年之后,交出个面目清秀的成品,这种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确实令人叹为观止。
那之后,她甚至带给了这个项目和这个成品可能别人终其一生都可望不可即的东西——另一个国籍,另一种身份,人生之路似是开了挂,一马平川。但她可能一直都没有想过,这个项目本身和她不一样,他爱惨了中国文化,亦或是他骨子里就自带着那样一股别样的自在写意。所以,他没能融入当地的生活。一开始,他全心全意系在女儿的教育上,而随着女儿日渐长大,拥有了自己的朋友、钟爱的男子,他的人生变成了一片惨白。他没能学会新的语言,没能拥有新的圈子,甚至没能弄清楚自己除了有一间看着不错的别墅外是否有一个家?
建西叔叔回到小城来的时候,妻子和女儿都没有说什么。年迈的母亲没看出多欢迎,却也不好下逐客令,毕竟有那么多双眼睛看着。他在母亲房子里的阳台住了下来,晨起浇花逗鸟,午后唱曲烹茶,竟一时不知是洒脱还是无奈。
我第二次见建西叔叔的时候,父亲穿着笔挺的中山装,母亲嘲笑他初中肯定有什么暗恋了很久的姑娘,否则参加初中同学四十周年聚会至于穿的跟个秃了毛的花鹦鹉一样吗?父亲黑瘦的脸颊红了红,边喊着没有的事边推搡着把母亲往里屋送,我叼着烤焦一整面的面包进屋找母亲投诉时,恰好撞到父亲边捯饬着领口边叫着“阿西”。我讶异转头,正对上来人满脸的笑意。不知是否是我的错觉,我总觉他看到我叼着的烤面包时,表情有一瞬的怔忪。
父亲搭着建西叔叔的肩出去,个头比建西叔叔足足矮了半个脑袋的父亲做这个动作显得谜之可爱。那天大概是那个秋天天气最好的一天,若不是阳光这么明媚,光线这么好,我怎么竟会觉得那两个人,一高谈阔论,一低眉浅笑,却竟像是画一般。鲜衣怒马。
那场阔别四十年的聚会,以母亲将醉醺醺的父亲弄回家睡在客厅为结局。当我将被子枕头偷渡给缩在客厅冷的瑟瑟发抖的父亲时,他眯着小小的眼睛看我,似醉非醉的给我讲了陈怡阿姨将建西叔叔最爱的那本书拿走又送还给建西叔叔的故事。
父亲这一辈,街坊孩子一起长大,关系总是比我们这辈想象的更坚固。但迫于思想的束缚,有多少友达以上、恋人未满怕是已无从可考了。而其中,建西有那么一点点喜欢陈怡,似乎也是当年小团队之间一点小小的秘密。当年,陈怡被小伙伴们起哄慌乱间错拿了建西心爱的书,时隔一周,她终于不躲着他时,他才看她满脸歉意的把书还给了他。那之后,这场单方面的不成熟的喜欢也就变成了大家心照不宣,缄默不言的过往。
直到这天陈怡阿姨喝醉,哭着问建西叔叔当年为什么没有来赴约时。所有人才知道,在那本去而复返的小书里夹了一张小小的纸条,那是每一个爱恋中的少女都无法诉清的矜持。
那天酩酊大醉的父亲在客厅睡得香甜,我竖着耳朵一晚上,直到昏昏沉沉入睡前仍是没有听见楼上一声歌声,亦或是别的什么动静。酒醒后的父亲少不了被母亲一顿埋怨,却断片了似的只字不提那天的聚会。偶然听母亲讲起,那天是建西叔叔把父亲架回来的。母亲说:你看看人家阿西,再看看你,半只脚进棺材的人了还这么爱喝酒。
那之后的大半年,我都再没有听到楼上的歌声。我以为原本就不爱出门的建西叔叔也终于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逃离被小巷中的人们视作茶余饭后谈资的命运。然而,建西叔叔女儿的到来又重新打破了这种平静。
像她母亲预期的那样,这个女子几乎继承了建西叔叔所有外貌上的优点,但 很明显,她也继承了她那位母亲的精明能干。因为她很直白的,用一种近乎野蛮的方式交代了她此行的目的:替远在国外无暇分身的母亲处理父亲的身后事,即便她面对的是自己的亲祖母。老人家操着晦涩的方言,艰难的比手画脚,某个不经意的瞬间硬生生的被逼出几个普通话的字眼,也没能跟眼前这个孙女完整的对上一句话。然而,这并不能影响她什么。
只扫了一眼,她便觉得自己父亲那堆东西实在是没有带回国的价值,便拜托邻居帮忙她祖母收拾好了,分类丢掉。作为感谢,这个礼数周全的女子还在临别时给在场的邻居准备了伴手礼,再留了些外国特产给她无法沟通的祖母后跟我们寒暄着告别。
那天,父亲忙过中午吃饭时间便回来了,建西叔叔原本就蜗居在他母亲阳台,除了些许日用品,两套茶具,几箱书外,唯有几盆花和一只画眉鸟麻烦些,需要找个会养的人。恐怕要费点时间,那之前你先养养看,别给养死了。父亲如是说,母亲点点头,又问父亲要不要给他把饭菜热一下,吃点。父亲摇摇头,只又看了眼画眉,就回房间休息了。
被父亲一起带回来的,还有一个小纸包,看那外形是一本书。我将纸包里书拿起来在空气中抖了抖,果然一张小小的书签飘了出来:
「明晚五點,我在學校西門等你回家」
蓝色钢笔字被岁月吞噬略淡了些颜色,却丝毫不影响她的娟秀可人。
「好」
在那排略淡的蓝色钢笔字下面,还有一个黑色的字,孤零零的。那黑色的笔迹洒脱,淡然,像是写字的人。那字迹,怕是也有些年头了,略淡掉的黑字下面还有浅浅的墨渍。
在建西叔叔走了这么多年之后,我仍会止不住的幻想:当年在学校西大门间羞赧的两个人并肩走着,灯光将一长一短的影子拉的影影绰绰;多少年后,男子烹茶种花,女子习字相陪,在每个清晨午后手牵手一起回家;多少多少年之后,彼此迟暮,墓志铭上两人的名字可以写在一处。
不是你吧…于连…于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