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科学素养 ‘’,就是借助理科教学所应当培育的公民素质。1966年,美国一批学者根据1946至1964年间的文献调查,揭示了科学素养的六个范畴:
概念性知识——构成科学的主要概念、概念体系或观念。
科学的理智——科学研究的方法论。
科学的伦理——科学所具有的价值标准,即科学研究中科学家的行为规范,又称科学态度或科学精神。
科学与人文——科学与哲学、文学、艺术、宗教等文化要素的关系。
科学与社会——科学与政治、经济、产业等社会诸侧面的关系。
科学与技术——科学与技术之间的关系及差异。
现代科学素养观囊括了如下三个视点:一学习科学知识——掌握和发展概念性知识、理论性知识。二学习关于科学的知识——理解科学的性质和各种方法,尊重科学的历史与发展,认识科学、技术、社会与环境之间产生的复杂的交互作用。三实践科学——结合科学探究与问题解决的专业见解,展开科学探究活动。理科教学的设计需要联系上述三要素,满足下列条件:(1)要考虑每个学生的知识、信念、价值、态度、动机、个人经验。(2)以更人性化的方式提供科学与技术。科学、技术教育加以政治化、融合健全的人类环境的价值。(3)向所有学生提供科学探究的机会,和借助自主选择并设计的技术 ,从事问题解决作业的机会。
学问中心课程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过分偏重智育——偏重学术性;教学内容缺乏社会适切性;忽视学生的发展阶段;实验的非指示性。
全美教育协会(NEA)于1971年发表的《70年代及其后的学校》报告书称,‘’使教学内容贴近学生生活的最直接的方法,是将他们在自己的生活中真正感到的问题作为话题 ,诸如战争、和平、种族 、经济、人口、环境等等 ‘’。今后课程编制的重点不是侧重于事实性知识的背诵 ,而是必须注重调查、比较 、解释、综合的过程,提出应当编制‘’问题取向‘’的综合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