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毛姆,大部分人直接想到的,就是他的代表作——《月亮和六便士》。这部小说以其引人入胜的情节和令人印象深刻的文字,将自己变成了毛姆的代名词。
然而,作为20世纪最知名的作家之一,一生著作颇丰的毛姆,创作出的经典小说岂会只有一部?
《克拉多克夫人》,就是被月亮的风头掩盖住光辉的明珠。
01
我不知一个人要有多大的勇气,才能抛弃所有去追求梦和远方,但我知一个女孩定是拼尽了全力,才能抵抗世俗的门第观念,嫁给一无所有的穷小子。
伯莎是莱伊府高高在上的大小姐,虽然家族已走向没落,但身体里流淌着贵族的血液。爱德华·克拉多克却只是个佃户的儿子,是卑贱的平民。
但是爱情,从不因身份悬殊就放弃降临。伯莎回到久违的故乡肯特郡,邂逅了以前曾有过数面之缘的爱德华,他如公牛般强壮的身材和强烈的男子气息,把丘比特的金箭射进了她的心房。
她无可救药地爱上了爱德华,甚至不顾大家闺秀的矜持,大胆示爱。
爱德华询问伯莎是否真的喜欢他,并指明自己和她的差距时,她大声喊道:
你能带给我快乐!全世界除了这个,我什么也不要
我的心里只有你,我也从没想过会像爱你一样去爱别人
伯莎坚信,爱德华是她此生唯一的爱。抱着矢志不渝的信念,她不顾众人的反对,终于成为了克拉多克夫人。
爱情是茫茫大海。她就这样一头扎进去,不在乎会游过去还是溺死。
02
伯莎对爱德华的爱几近盲从,甘心匍匐在他的脚下,做他忠实的仆人。
在伦敦度蜜月时,因为无知,所以对任何事物都是一派天真的欣赏模样的爱德华,在伯莎眼中是没被文明世界的邪恶元素污染的孩子。
自己觉得饶有兴味的情节剧,爱德华被感动得眼泪直流;自己瞧不上眼的民歌,爱德华百听不厌;自己赞美的塑像,在爱德华的眼里却是垃圾。
换做现在,这种种的不对等足以摧毁一段感情。可伯莎并没有意识到爱德华的落后和封建,反而讨厌自己在外国接受的教育,觉得知识没有用,一个女人只需要纯洁和善良,掌握一点烹饪技能就够了。
对丈夫更多的了解,不但没让她的爱意消减,反而更加热烈。
此时的伯莎,世界的中心只围绕爱德华一个人运转。书里这样描述伯莎对丈夫的感情:
伯莎的情欲犹如烈火,把自己投向丈夫的怀抱,像动物那样爱着,也像神那样爱着。他是亚当,她是夏娃,世界就是激情冲击出来的伊甸园。
伯莎的爱情如梦似幻,美好得仿佛没有终点。
03
爱情,永不可能没有终点。
婚后的矛盾开始显现,伯莎倾其所有地爱慕着丈夫,只想做一条跟随他左右的小狗。她放弃自己曾经的骄傲,只希望为爱德华而活,成为他的唯一。
可伯莎对于爱德华而言,远比不上农场里的牛羊和庄稼来得重要。
伯莎恳求爱德华留在家里陪她的时候,爱德华觉得去买羊比较重要;伯莎不像以往叽叽喳喳围着他转的时候,他以为那是身体不舒服而不是生气;伯莎不主动在睡前亲吻爱德华,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他们的矛盾一点点积累,伯莎忘我倾注的感情,得不到丈夫热情的回应。伯莎一次次对丈夫发火,却因丈夫的一个吻、一句话,轻而易举便将不快一笔勾销。甚至有时,她觉得是自己太过无理取闹。
爱情里总有一个是给予者,一个是接受者,给予者总是过错方。
高贵美丽,富有教养,独立骄傲的伯莎,变成了一个怨妇。导致她不快抑郁的理由,不过是丈夫不够热情的回应和偶尔的玩笑话。
她把自己,彻底变成了一个男人的附庸。她对丈夫的爱是热烈奔放的火焰,爱德华对她的爱却只是夏威夷海边平和的微风。
一想到自己的爱得不到对等的回应,她就狂怒难平。
他们争吵得不可开交,她直言指出爱德华的愚不可及,她用刻薄的话羞辱丈夫,下一秒又害怕失去丈夫,赶紧道歉和忏悔。
就在伯莎对这场婚姻失望的时候,孩子的到来让她重拾希望。
04
书里描述伯莎的爱情是一团火,一团足以燃烧余生的烈焰。但爱德华的爱情像制度一样不需要激情,他冷静的性格满足不了伯莎燃烧的热情。
伯莎意识到爱德华不爱她,也没有爱过她,她觉得如果一开始喜欢爱德华的是另一个女孩,现在他的妻子也不会是她。
孩子挽救了他们岌岌可危的婚姻。伯莎怀孕后,爱德华变得温情,伯莎因此感觉幸福和平静。
爱德华却在此时买下了一匹烈马,一匹曾让亚瑟摔断腿的烈马。伯莎为此担惊受怕,极力劝阻丈夫别骑这匹马,但爱德华无动于衷。
分娩日期愈加临近,格洛弗小姐对伯莎提起死亡,伯莎开始恐惧,她不想离开丈夫,甚至开始想象自己死去后丈夫另娶的画面,继而胡思乱想如果是爱德华死了,那她该怎么办?
此时,照顾她的护士对她讲述生孩子的可怕事件。伯莎害怕、恐慌,不断去想象即将到来的痛苦,分娩时陷入难产,最终诞下死胎。
书里最让我震撼的一个场景是,一开始伯莎不知道孩子是死胎,当她刚经历一场煎熬,筋疲力尽,但看见丈夫时仍然拼命想挤出一丝微笑。
一个女人定是爱惨了一个男人,才会拼尽全力为他生孩子,才会想在他面前呈现自己最好的一面。
得知孩子是死胎的伯莎,陷入了极度的悲痛,开始缠绵病榻。但她最终鼓起勇气决定振作,她不允许自己的爱情被推翻。
05
然而他们的相处模式还是和以前一模一样,不断地吵闹和祈求丈夫原谅的伯莎,最后决定暂时离开爱德华。
三年里,她一次又一次地写信给爱德华诉说自己的思念,她恳求丈夫前往伦敦去看望她,但爱德华没有。
她忍不住回家了,爱德华没有来接她,依然和从前一样,忙着赴朋友的邀约。
当伯莎看见三年后的爱德华身材走形,穿着随便时,她觉得他令人作呕,当初让自己迷醉的男子气息,如今她嫌恶得微颤。
哪怕丈夫把农场经营得有声有色,甚至成为了郡议员,她仍然觉得丈夫精神贫瘠,愚昧一望无际。她忍受不了这样浅鄙无知的爱德华,找了个借口到处游历,最后返回了姑姑定居的伦敦。
她邂逅了自己的表弟杰拉尔德,两人坠入爱河,险些在情欲的驱使下冲破道德的藩篱。她最后差点就抛下一切和杰拉尔德私奔了,却再也没有当初不顾一切追求爱情的勇气了。
她回了莱伊府,爱德华破天荒去车站接她,甚至在她忙着和杰拉尔德热恋,不再写信给丈夫时,爱德华还前往伦敦去看她。
可现在这一切都不重要了,爱德华体贴入微地对她,再也不会令她感动。伯莎检视自己的内心,丝毫没有情感的痕迹。
爱德华最后死在一匹难以顺服的烈马手里,伯莎却不再感觉难过,反而觉得自己自由了。
他认为爱德华这辈子唯一的过错是:她爱他,却又不再爱他。爱德华死去了,她居然可以心平气和地品茶看书,曾以为无坚不摧的爱情,脆弱得不堪一击。毛姆在小说的开头说“本书也可命名为《爱情的胜利》”,把爱情讽刺得一文不值。
付出所有去追逐爱情的时候,反而不得所愿;等到对一切无欲无求之际,相反找回了曾经的自己。
爱情的胜利,爱了就败了,不爱了,就胜利了。真真讽刺。
06
网上的书评大都是感慨婚姻一定要门当户对,我却觉得伯莎一生的悲剧,并非来自于阶级本身的差距。也许外人施加的压力和丈夫不够热烈的感情对悲剧,有那么轻微的一点影响。
但归根结底,是她一手促成了自己悲惨的一生。
她把爱情看做人生的全部,在爱情里活得卑微。她高估了自己对爱德华的爱,以为离开他就会活不下去。太爱一个人,最后失去了自己。
可她对爱德华的爱,是最肤浅的,始于颜值的爱恋。她通过观察爱德华而总结出来的诸多优秀品质,都是在外貌的基础上形成的。
皮相的诱惑,让她彻底沉沦。她无可救药陷进了爱情的泥沼,或者那根本就不是真正的爱情,而是她自我迷醉的梦境。
爱德华不再英俊,暂时的分开冲淡了激情,她发现自己不爱他了,也可以爱上另一个人。于是曾经为爱卑微到尘埃里的自己,无端让她觉得厌恶。
杰拉尔德远走他乡,爱德华意外离世,两段爱情都没有结局,她终于找回了曾经的自己。
不爱一个人,其实很容易,曾追求的深爱,到头来全是泡影。
所谓爱情,不过就是深爱时的迷失,不爱时的清醒。
伯莎悲剧的一生,都源于太相信爱情,而爱情,本身就不值得相信。无坚不摧的唯一?最后还不是以爱上别人结尾。
而你以为的最爱,最后都会变成不爱。那曾经的付出,更加显得毫无价值可言。
别太爱、别深爱,不迷失,便不会饱受痛和泪。爱情会用实际行动证明,它不是值得信赖的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