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反观内心
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故曰:莫若以明。
(从自我来看)则物无非看成“彼”,物也无非看成“是”。单从彼来看则不可见,有了自己的认知方才知道有对方。所以说:彼产生于是,是也是因为彼,“彼”与“是”是针对发生的事物而言的。虽然如此,但事物才发生便消失,才消失又发生;才认可转而便成不认可,才不认可又转而成认可;因为一说是时便因此有了非,因为一说非时又因此有了是。所以圣人从不妄自造作,而是从本体来观照。彼是一种是非,此也是一种是非。果真有彼有是的区别么,果真没有彼与是的区别么?彼与是压根不相待了,这便是道枢。掌握了道枢就像抓住环的中心一样,才能得以因应无穷的事物。是也是一方无穷,非也是一方无穷。因此说:不如反观内心灵明。
此段更深入宏观,概括说“物”的观点,最后得出前一段的结论,不如反观大道自性,即莫若以明。
举个常识例子。
我与你同吃一盘辣椒。辣椒自己是不知辣与不辣的,吃者自知。我说辣,你也说辣,你我内心清清楚楚自以为的辣,但绝对无法知道对方那个辣是个什么样的辣。
要我站在你的角度认知你的辣,根本办不到,充其量只能是理解包容。所以,我如果以自己认为的辣就咬定说“是”,将你说出的辣就认为“非”,这就永远说不清这盘辣椒究竟怎么回事。但这盘辣椒明明就“如是”摆在你我面前,一尝便知。
庄子这段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若你我都是圣人,则压根不用彼此相待纠缠(莫得其偶),只要“如是观”便罢了。如是观便是以道贯之(谓之道枢)。道枢即言明关键。关键就在于你我彼此以心印心、心心相印。与其争的死去活来,不如反观内心灵明,通透齐一“莫若以明”。
明,在老子中有多处描述。如见小曰明,自知者明,自见者不明。最根本的是老子这段完整描述:“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者的内心清清楚楚,其实无常无不常,知常就是知无常,这便是真“明”。
常,是复命,即还复本来面目“本来自在”的境地。如何复命?即如子綦那般,清静自心“吾丧我”。要回复清静,只需抱守归根。眼、耳、鼻、舌、身、意是人认知的六根,而六根的“总根”在何处?正是自在的吾本性灵明。
明=日+月,所以通俗说,知日守月,即知白守黑,便是明。不能偏于日,也不能偏于月,不偏见便如中道观。
也因此以中道观翻译“莫若以明”,即是“不如反观内心灵明”。
这句“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切不可疏忽。任何事物没有实质的本体,都是生生灭灭的,生之时正是死之时。
比如,这小孩又长一岁,和这小孩又减一岁,是表达的同一个意思,都是在说这小孩的变化。前句是从“生”来说,后句是从“死”来说。显然,生包含死,死也含于生。
因此,若是听人说生就欢喜,听人说死就沮丧,这就落入二元,没有明白真心的本性。从“道枢”来看,无论说生还是说死,所说孩子的自性灵明,并没有丝毫变化,不会因为说生,就增加什么;也不会因为说死,就减少什么。因此听之任之,便如坦坦荡荡。终归还是“不如莫若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