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第二个原则:承担责任)
不能及时解决人生的难题,他们就会像山一样横亘在我们眼前。我们必须面对属于自己的问题,不应该避之唯恐不及或者指望别人解决。
神经官能症患者为自己强加责任,认为错在自己。常把“我本来可以”、“我或许应该”、“我不应该”挂在嘴边,不管做任何事,都觉得能力不及他人,缺少勇气和个性。
人格失调患者却不愿承担责任,却把错误归咎于旁人。常把“我不能”、“我不可能”、“我做不到”挂在嘴边。他们缺乏自助判断及承担责任的能力,把责任揽给自己,弄得疲惫不堪。
人格神经官能症患者在某些问题上,把别人的责任揽到自己身上,内心充满内疚感;而在别的问题上,却一推了之,嫁祸别人。
为个人行为承担责任,难处就在于它会带来痛苦,而我们却又想极力规避这种痛苦。我们力图把责任推给别人或组织,意味着我们甘愿处于附属地位,把自由和权力拱手交给命运、社会、政府、独裁者、上司。这就是逃避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