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了简书app,找了以前的一本读书笔记,权当庆祝。
【这本书有点儿历史问题】
买了书放太久没有看的后果,就是边看边怀疑,当时为什么会买这本书,已经完全想不起来。(更可怕的是我好多书拿起来的时候都有这个疑问)
之所以说这本书有点儿历史问题要交代,是因为,这次是我第二次拿起这本书,耐着性子,这次总算看完了。
相信我,一定要看完二十几页左右,再决定你是不是要放弃它。
三百多页的书,有两百多页在讲跑步,讲马拉松比赛。尼玛,我最恨跑步!读书的时候,五十米我跑二十多秒,不用上体育课之后,我已经有近二十年没有跑过超过五十米的距离了,而这本书随手一翻,都是“xx公里,xx小时xx分xx秒”,现在您能明白我为何会在第二次才强迫自己看完它了吧。
【内容提要】
这是一本自传,一个据说很厉害的推理小说家的自传。然而我没有看过他的书,甚至之前没有听过他的名字,天知道我为什么要买这样一本书。(又回到这个问题)
刨除那两百多页的跑步,各种跑,剩下的故事其实还是挺有意思的,这是一个老雅痞在人生路上的各种作死。(在我看来跑步当然也是一种作死,但在作者的一生中,其实是他最上进的一个行为,或者该说是习惯。)
【教育经历】
作者是上世纪三十年代末的人,他受教育的最重要时期,是在五十年代。而他的青少年时期所受的教育,就今天我们看来,也是很科学的。从对学习内容的选择,到假期的活动,打工……给我的感觉就是跟我们以前完全不一样,很注重个人能力的锻炼。这是我们的教育一直以来都缺失的部分,不过现在的孩子们实在是太忙了,再玩这些花样比如下课去打工什么的就更累了,跳楼的该更多了。
当然,作为一个能作死的人,他免不了在打工的店里偷烟抽,在高中毕业就学会酗酒,然后把他的前半生搞得一塌糊涂,读个大学因为缺课太多而被开除了。(高中毕业的时候,布洛克做了一道很有趣的选择题,提供奖学金的康奈尔,和死贵的私立大学,现在已经倒闭了。这样两个学校,换了你会怎么选?我只能说,他有一对任性的父母。)
【游记】
这书可以当成一本简单游记来看。(没有写具体的景色什么的,但是被长篇累牍的马拉松碾过的眼睛,看到这些内容还是觉得很吸引的)
因为酗酒而跟妻子离婚,然后又被同居女友赶走,带着他的所有行李,开始了第一次漫无目的的游荡,走亲访友。
跟现任妻子自驾游,目标是收集各地的布法罗(与大水牛城同名的地方)。
从法国图卢兹开始,翻越比利牛斯山去西班牙朝圣,两个人与世隔绝负重徒步的三个月。
很多 现在很流行的玩法,人家在几十年前就开始以作死的方式进行了
很喜欢看到西班牙朝圣这一段。不得不说布洛克的命真好,乱糟糟过了半辈子之后,还能找到一个志同道合三观相近的人携手相伴,相濡以沫。(在戒酒会上认识的现任妻子,跟他三观肯定是相似的吧,我想。)关键是两人能够在作死的道路上共同进退,这一点很重要。
写这本书的时候,布洛克已经六十七岁了,但他还在跑步,只要他想参加比赛,琳恩就会支持,哪怕他已经这么老了。而有些比赛,他的孩子会陪他一起参加比赛,这样的人生无疑是幸福的。
借用书中的两句话,作为结束:
“你必须前进。我无法前进。但最终我会前进。”——塞缪尔·贝克特 《无名氏》
“我继续不下去了。但现在退出就太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