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了解一个人并不代表什么,人是会变的,今天他喜欢凤梨,明天他可以喜欢别的。
程飞第三次拖着行李箱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是平安夜的那天晚上。
刚和同学从钱柜K歌回来,远远的就看见程飞顶着他的泰迪头站在我宿舍楼下。
我手里拿着抹茶味的冰激凌,旁边站着林恕。程飞看了看冰激凌,看了看林恕,唯独没有看我。
我转身跟林恕告别,然后径直走向程飞,接过他手里的行李箱,他揉了揉我炸毛的头发,痞痞的笑了。
我跟程飞从穿开裆裤的时候就认识了,因为住在一个家属大院里,童年里的那些鸡飞狗跳基本上全是他。
大院里李奶奶种的月季花被摘得七零八落,张大爷家的仙人掌刺被拔了一地,刘叔叔家的猫尾巴上的毛被剃光,诸如此类的事,基本上都是出自程飞的杰作。
但他是个很靠谱的哥们,譬如那些我干的坏事他都会替我背锅,譬如幼儿园坐我旁边的大熊揪我辫子的时候,他会跳出来把大熊胖揍一顿。
当然,大熊敢揪我辫子是在我学跆拳道之前。
小学的时候,家属大院的家长们都商量着给孩子报兴趣班。鉴于我实在没有音乐细胞,跳舞也四肢不协调,我妈无奈之下给我报了个跆拳道班。而程飞,他学的是二胡。
其他小男孩都学的钢琴啊小提琴啊吉他啊竖笛什么的,女孩子也都是跳芭蕾民族舞拉丁之类的,只有我跟程飞,像是两个异类。
异类总是很容易站成统一战线,所以每当放假的时候大院里,我在这边哼哼哈嘿的练拳脚,他就在那边咿呀咿呀的拉二泉映月,偶尔我们一起使坏策划怎么逃过大人的眼睛去街角买刨冰吃。
虽然吃刨冰都是他请我的,但我还是要说,每次看他拉二胡摇头晃脑的样子,我都会不厚道的笑场,然后想起语文课本里写的瞎子阿炳叔叔。
初中的时候我来了初潮,当时生理卫生这门课还没有开,生物课还停留在单子叶植物和双子叶植物,老妈也没跟我普及这些知识。
第一次流这么多血,看着鲜血染红的校裤和板凳,我差点要哭出来了。我用圆珠笔戳了戳坐在我前面的程飞,他看着我哭丧的脸和凳子上的血吓得面如死灰,立马叫了班主任,班主任只是尴尬的摆摆手说没事,然后让程飞先带我回家。
把我送到家之后他就走了,走的时候眼睛里好像写着诀别一样。后来我妈跟我解释了这一生理现象,虽然羞愤,第二天我还是蹦哒着去上学了。
之后程飞嘻嘻哈哈的跟我说,“当时看你流那么多血,我还以为你要死了呢。晚上我问我妈了,咳,多大点事儿啊”。
后来的生物课讲到这一部分的时候,他转过头来看着我,笑得像个傻X。为此,吃过我无数记爆栗和白眼。
高中的时候进行了班级大洗牌,我跟程飞却还是鬼使神差的分到了同一个班。他走进教室看到我的时候还特臭不要脸地问我,“卧槽,一一你是不是给学校塞钱了啊,咱俩又分到一个班”,我甩了本书到他脸上,啐了句,“德性!”。
程飞的成绩里只有数学和物理能拿得出手,但这两门足够他撑起高考,他是艺考生,当年家属大院里报兴趣班的小朋友只有他一条路走到黑了,现在拉二泉映月,颇有点阿炳叔叔的味道。
每当我抓耳挠腮做理科题的时候,他总是抱着胳膊在旁边看戏,悠悠的来一句,“猪脑子”,然后拿过演算纸,唰唰地教我做。
但是他的语文和英语真的是烂到不忍直视,每次考试都被老师拿来做反面教材,用英语老师的话来说就是,每一道题都错得很典型。所以模考之前我都会把语文和英语笔记甩给他,让他背,外加一句“文盲”。
奈奈说,英语学不好的男生无限荣光,数学学不好的姑娘前途无量。对此,我深信不疑。
可幸的是“猪脑子”和“文盲”高考成绩都还不错,程飞考上了四川音乐学院民乐系,我也拿到了理想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高考之后,我去了长沙,程飞去了成都。
大一第一学期的某个秋日下午,程飞突然拖着行李箱出现在我面前。我带着惊吓帮他找好酒店,安顿好他。
饭桌上他说他想转系去学声乐,但是他爸妈死活不让,心里不舒服就打算翘一个礼拜的课出来散散心。
“你他妈学了十几年的二胡,怎么突然就想背叛阿炳叔叔,我要是你妈我也不让”,我白了他一眼,又帮他把杯里的啤酒满上。
他摇摇头吧啦吧啦的说了很多,我们啤酒就着烤串,一边吃一边白话到很晚。
第二天上午,程妈妈打电话给我问程飞有没有来找我,程飞翘课太久被校方通报了家长,程妈妈才知道他结实的抵抗。
安抚好程妈妈之后,我朝程飞腿肚子踢了一脚,然后带他逛学校,一路吃吃玩玩,晚上陪他打了一夜的游戏,玩到爽之后给他甩了句“你差不多得啦”,他也欣然接受了。
第三天的时候我送他上了回成都的高铁,然后我自己顶着熊猫眼去教室梦周公了。
后来听说,他的转系大业到底是没成功。
大一下学期的五一假期他又跑到长沙来了,这一次他变了很多,原本黑黑的顺毛染成了栗色,还烫了小卷,活像只巨型泰迪,但是不得不说这个泰迪头很适合他,很好看。
还有,他身边多了个女孩。
他向我介绍了他身边那个长相甜美的女生,比她高一级,声乐系的,现在是他女朋友。
他介绍我,王一一,一起长大的好哥们。
我友好的问候了那个萝莉学姐,然后调侃程飞,“大兄弟,有女朋友了都不跟哥们说吖!”
他搂着身边的女生不好意思地揉了揉自己的泰迪头,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程飞这样。
他说这次是陪他女朋友来长沙旅游的,我说噢。然后给他们整理了一个大概的长沙旅行参考。
后来看他们去了世界之窗,去了烈士公园,去了海洋王国,去了橘子洲看焰火表演,还在湖南广电绕了一圈。这些,都是我在程飞的朋友圈里看到的。
他们走的那天,我去送他们了,临行前,我戏谑道“飞啊,好好待人家姑娘哈”。
程飞给我甩了个白眼,开始耍贫嘴,“必须必的吖,你丫等着叫嫂子吧”,萝莉学姐不好意思的笑了,眼睛弯成了月牙状。
看得出来,程飞对那个女孩是认真的。没有完成的转系大业,目的还是达到了,殊途同归嘛。
我记得大一第一学期那个啤酒加烤串的夜晚,他跟我说,他想从民乐系转到声乐系,是为了一个女孩。
这一次,他在平安夜孤身一人出现在了长沙,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我意识到,一定发生了什么。
带他去找酒店的路上,他一直默不作声。良久,才打破沉默。
“刚才那小子你男朋友啊?”
“暂时还不是,你那学姐呢?”
“…………”
然后又是沉默。
安顿好他之后,已经很晚了,本来想说让他早点睡,但是看到他跟霜打的茄子似的脸,我一咬牙。
“要出去喝一杯吗?”
之后我们就出现在烧烤摊上了。他自顾自地喝着,我在一旁帮他倒酒,偶尔自斟自饮。
从程飞醉意阑珊的话里,我知道了大概原委。
那个萝莉学姐去日本留学了,走之前整理了一切东西包括程飞。程飞在学姐宿舍楼下等了好几天,苦苦表明自己能够接受异地恋,并且有信心维持好这份感情,但是学姐只是托人把程飞以前送她的东西全部归还给了他,甚至出发去日本之前都没有见过程飞一面。
我唏嘘不已,没想到那个外表甜美的学姐处理起感情竟如此雷厉风行,真他妈酷。
程飞喝到烂醉趴在桌上,怎么推都不醒。无奈之下,我给林恕打了电话,让他叫几个同学帮我把程飞扛回酒店。
处理好程飞已是凌晨,看他在酒店床上安然入睡,我才离开,林恕送我回的宿舍。
第二天上午去酒店,我没看到他,但是接到了他妈妈的电话,才知道他又逃课很久了,如果再不出勤,可能面临留级。辗转知道程飞和那个学姐的事,程妈妈万分焦灼,她跟我说“一一啊,你和小飞一起长大,你最了解他了,你帮阿姨好好劝劝他,让他回去上课吧。”
我连连向程妈妈保证,一定会让程飞回去上课。
安抚好了程妈妈之后,我在酒店附近的一家网咖找到了程飞,他正在玩游戏,我没说什么,只是在他旁边开了台机子,他打了一天一夜,我陪他打了一天一夜,还帮他叫了外卖和饮料。
第二天,他还是丝毫没有要停止的迹象。戴着耳机一直沉迷在游戏世界里。我怒不可遏,拔掉了他的电源,掀了他的耳机。
他拍案而起,朝我吼道“王一一,你别他妈跟我横”。
我没理他,拽着他离开了网咖。他耷拉着脑袋坐在酒店楼下的花坛边,泰迪头乱糟糟的。
“你看看你自己现在,你知道你再不回去就要留级了吗!”
“我他妈怎么那么看不惯你现在这怂样呢,至于为了个女人把自己糟蹋成这样吗!”
“你要是再这样,以后有事别他妈跑这来找我,真看不惯你这德性。”
程飞还是耷拉着脑袋,不说话。我知道,之前他吼我那句,只是他所剩无几的虚势。
“我帮你买了明天的早上的车票,你先上去洗个澡,好好睡一觉,我明天早上来送你。”
他看了我一眼,还是没说话,但是转身回酒店了。
我知道,他妥协了。
跟他认识十几年,我知道,只有陪他疯过之后,他才肯面对问题,才肯听下良言,这么多年,一直如此,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程妈妈总说我最了解程飞,希望我们能在一起,以前的朋友也都说我和程飞知己知彼,简直完配,可是,然后呢。
记得《重庆森林》里有句很经典的台词:其实了解一个人并不代表什么,人是会变的,今天他喜欢凤梨,明天他可以喜欢别的。
我是了解程飞啊,我知道他冰激凌爱吃巧克力味的,刨冰爱吃芒果味的,去KTV唱歌第一首总爱点李宗盛的《山丘》,打撸的时候最常用的英雄是盲僧,他不爱吃香菜不爱吃葱花,泡面喜欢吃康师傅的,最爱的口味是爆椒牛肉味,坐公交车喜欢坐倒数第三排靠窗的位置,睡不着的时候最爱听《Somebody Sometime》。
可是,我还知道,程飞不喜欢王一一。
曾经有人调侃我俩这十几年的孽缘,说是现实版的江直树与袁湘琴,李大仁与程又青,可是电视剧里江直树是真切的喜欢着袁湘琴,李大仁是真切的喜欢着程又青。
而现实里,程飞是真切的把我当哥们,或者家人,总之,不是恋人。
隔天一大早,我送他到了长沙南站,他的状态已经好很多了,我踮起脚试图摸摸他的泰迪头,他很配合的低头,我轻轻揉了揉,他笑了。
“回去乖乖的哈,有事给我打电话,随时来找我。”
他点点头,又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
“你也好好照顾自己,有什么哥罩着你”
我嫌弃的看着他,他甩给我一个白眼,然后我俩相视一笑。
他踏上回成都的高铁,我走出车站大厅,心情无比轻松。
在大厅门口,我看到了林恕,他站在那里,手里提着早餐,笑意盈盈的看着我,我看了看表,早上八点过二分。
我走过去,拥抱了林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