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今天的气色不太好。”淡淡的声音传来,一个人如同一阵若有若无的轻烟,缓缓飘进店内。
小亮好奇地打量了一番。只见这个人面容严肃,穿着朴素,中等身材,虽然十分年轻,却少了活力和朝气,总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我可能是可乐喝多了吧。”陈勇耸耸肩,欲言又止。他一招手,小亮这才反应过来,连忙招呼道:“欢迎光临,里面请!”
年轻人转头, 对他微微一笑,接着轻车熟路地走到角落里坐下,笑嘻嘻地看着陈勇忙活。
不过片刻功夫,一碗热气腾腾的牛腩粉就上了桌。他深吸口气,却不动筷子,反而转过来看着小亮:“你是新来的伙计吧。正好,我先给你讲故事。”
小亮应声凑近坐下。在腾腾热气中,年轻人将他的故事娓娓道来。
“我讲三个关于美食和离别的故事。第一个是糯米血肠,是外婆的独家手艺,很好吃。肠衣是灰色的猪大肠,里面是被血浸透的黑红糯米,十分饱满。假如切片蒸熟,便是松软的口感;如果油煎至两面金黄,就如薯片一样干脆。我最喜欢的是细嚼慢咽后,留在唇齿舌间的淡淡血腥味。其他几个兄弟姐妹都不吃,导致这成为我独享的美食——每年杀年猪,外婆都会特意我做一些,等我和父母去看望她时,就拿出来给我。
我很少见到外婆。印象中,她是满头银发,心灵手巧,虽然上了年纪,腿脚也很利索。她虽是大家闺秀,嫁给我外公后,含辛茹苦,终于将四个孩子拉扯成人。不幸的是,她整日操劳,最终积劳成疾,早早地离开了我们。
现在想想,肠衣就像我和她的美好回忆,而里面装的,全是被她的爱浸透的我。恨我当时年幼,不懂珍惜,只贪图享受。如今,她,血肠,和我的思念,都只能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
年轻人慢慢吸一口粉,咽下去后又说道:
“第二个是油炸蚕蛹。我只吃过一次。楼上邻居家开了个养蚕厂,这个东西就是厂里来的。怎么做我不知道,不过很好吃!蚕蛹薄薄的表皮,能看清上面的环状纹路,油炸至金黄,加盐,轻轻夹起一个,入口先脆,接着化开,特别的香。那邻居俩孩子与我差不多同岁,又在同一个学校上学,我们从小玩到大,关系很好。后来我们长大,都搬了家,仍旧保持着联系。算到如今,也快有二十年的交情了。”
“第三个就更简单了。”年轻人大口大口地吸粉,仿佛连汤也要全部吸进去。
“第三个故事嘛,就是一碗馄饨的故事。馄饨提在女孩的手里,女孩冒着严寒站在路的左边,路的右边站着她心仪已久的男孩,男孩不知道爱慕之情,往日的厌恶蒙蔽了他的心灵,他背对着女孩跑走了。最终,男孩幡然悔悟,但女孩早已离去,不知所踪。”
粉吃完了,年轻人一边喝汤一边慢慢说道:“和同龄人相比,我经历过太多。我在看着自己一步步被环境改变。就这样,我渐渐习惯了一次又一次的离别。现在对我来说,美食也只是过眼云烟,再怎样精致,入口后只会化作营养,被吸收消耗。我更在乎的是它承载的回忆。世事无常,我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也不清楚自己会得到什么,或者失去什么。我被名为时间的狂风裹住,它硬推着我,在人生的路上跌跌撞撞前行。所有我能做的,只是把美食和回忆牢牢记在心里而已。”
说到这里,他看了看陈勇,又笑嘻嘻地开口:“其实我不爱吃牛腩,也不爱吃粉——老板也不愿意听我说出这样的话。只不过,两年都能保持同一个味道,这样的店就值得来,这样的牛腩粉也值得吃。外面是瞬息万变的世界,这里却是永恒不变的孤岛。能在这里流连忘返的顾客,都是外面世界中身不由己的可怜人。我们很清楚,只要走出去,就会妥协,会顺应,会被迫改变,甚至会成为自己原本最讨厌的样子。所以我们会常来这个地方,在这里,用吃一碗粉的时间,做自己。”
年轻人擦擦嘴,对着他们笑了笑,飘然而去。走到门口时,他的脸上又恢复了那种严肃稳重的表情。紧接着,他便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小亮被他的话语震惊。等他回过神来,发现老板已经将桌子收拾得干干净净,等待着下一位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