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旅》是至今我读过最喜欢最好的一本书,虽然我只看了一小部分。
这本书的跟其他书一样,有篇幅不长的“序”,可奇怪的是“序”里面没有文字,只有书中主人公从呱呱落地到牙牙学语期间唱着、哼着的“音符”,不看旁边一对年轻夫妻抱着一个小女孩那注满了爱的插图的话,估计您不会明白那“音符”唱的是什么。
书本的第一章叫“有趣的童年”。写的是主人公从一个不懂事理的娃娃渐渐长大过程中一件件有趣的故事。她曾经把鱼缸当作凳子坐,结果被玻璃这破了屁股还不敢告诉父母;曾经因为不小心把最爱吃橙子掉进尿里而哭了半天,还想趁父母不注意捡起来偷偷咬一口;曾经因为家里人不准吃零食而躲进床底偷吃棒棒糖……
从第二章开始,书中的主人公摇身一变成了一名12岁初中生,想着怎样翻开自己生命中崭新的每一页。而其中的一个小故事是这样写的:这个周末,我随父母坐了5个小时车,来到一家九寨光彩小学,不为玩,不为吃,为的是给那里的学生送上新学期用的书包、文具、奖学金和一份爱。当我踏进小学的第一步时,我无法想象一个学校每个年级就只有一个班,那里的学生个个都黑得发亮,眼中都充满了对外面世界的好奇和憧憬。我不知道我们给他们带来的这些能改变什么,但我相信帮助别人可以成就自己,成就一个有爱的我……
哦,差点忘了告诉您,这本书的作者是我,主人公也是我。因此,《生命之旅》这本书还没有结局,书中还会一直书写着我的喜怒哀乐和我的每个春夏秋冬。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书中的主人公告诉我:“只要你相信,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成就你精彩的人生”!我也相信,这本书会越写越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