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淼淼情思,愿我的文字可以触动你心底的那份情思。
结婚这个终身大事,无论男女都是很重视的,因为这关乎着后半生的日子,关乎感情,关乎利益,关乎两个家庭,所以我们总是在寻寻觅觅,寻找那个合适的另一半。双方的“三观”是否适合在一起,也是需要我们在结婚前多去注意的,有一些问题在结婚前发现,总比结婚之后发现要好很多。
阿明经人介绍了认识了女朋友青青,俩人见面后一聊觉得互相也看对眼,双方家境也差不多,也算门当户对,于是开始了交往,也交往了有一年多的时间如今也是谈婚论嫁了。
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阿明并没有像很多男朋友一样,会给女朋友买这买那的,也就是吃个饭,看个电影,买些小吃,他从来都会承担。可是有一次青青看重了一个比较贵重的名牌包包想买一个,被阿明直接果断拒绝了,还说了一番道理。阿明觉得钱又不是捡来的,而是辛苦上班挣来的,自己一个月也就8000块钱,女朋友一个月也就6000块钱,买个1万块钱的包太浪费了。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阿明觉得女人就不能惯着,这一次应给她买个那么贵的包,那么下一次还不知道要买多少钱的了,所以虽然因为这个事青青还生气了,可是阿明却没有理她。阿明认为女人耍点小脾气,闹点小情绪,他能忍受,但是无理取闹的话,就不能让步。
俩人在谈了一年多之后,决定要结婚了,于是就谈起了买房子的事,阿明心想,自己家的条件也一般,独自承担房子的首付的话,加上结婚还得花很多钱,婚后负担会太重,日子也不会好过,女方也能够理解,再说结婚嘛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俩人共同承担也是对的,女方总不能干脆啥也不管,坐享其成吧。
于是阿明就跟女朋友商量房子首付双方一人一半,然后俩人婚后一起还按揭,等有钱了再把钱慢慢还给双方父母,俩人当场因为买房子的事闹得不欢而散,青青认为结婚买房子本就应该是男方的事,凭啥让女方出钱,买不起房子就不要结婚呀,还好意思说,那次自己要买个贵点的包包都舍不得给买,之后自己还体谅说他每月的工资也不高,这个男人也算是知道过日子,要省着点花的,就没有再去在意了。可是这买房子都这样,也是无语了。
青青回去之后跟父母说了买房子这个事,父母觉得青青跟阿明也处了这么长时间了,分开也不合适,就决定还是来承担这一半首付,就当给闺女的嫁妆,但是买房之后的装修和家电都由男方阿明承担,阿明一家也同意了。
买房矛盾解决后,这一天是俩人的订婚仪式,双方的亲戚也都到场祝福。热闹的席间满是大家对新人的恭喜之声,阿明乘着兴致,拿出了准备好的钻戒向青青正式求婚,不曾想青青却让等一下并从包里拿出来一份协议书,让阿明念一下签字了再说。
阿明接过青青手里的纸,“尊妻协议”四个字映入眼帘,阿明顿时目瞪口呆,再往下细念,更是瞠目结舌了,
“第一条:婚后吵架,必须无条件跟妻子道歉;
第二条:妻子和婆婆如果出现争吵,丈夫要站在妻子这边;
第三条:婚后丈夫工资必须交给妻子,家里的财产权归妻子支配;
第四条:妻子娘家有事,丈夫必须无条件支持和帮助;
后面还有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阿明已是无法再念下去了,气愤涌上心头,把纸一扔,并大声宣布:“今天的订婚仪式取消了。”说完拉起旁边惊诧不已的父母,扭头就走,临走还跟青青说了句:“你白日做梦去吧,希望你可以找到如意郎君!”
就这样一场好好的订婚宴成为了闹剧,不欢而散。阿明认为这份协议是对他和他家人的不尊重,甚至是侮辱,女方并没有提前说一声,而且还当着那么多人的面,难道就因为买房子让她们家也出了一半的首付就可以这样让自己在婚后那么卑微屈妻,为他独尊吗?两个人相处最起码要互相尊重,女方这样做,完全是对他的不尊重,所以他必须选择维护这份尊严。这样的婚姻不要也罢。
而留在当场的青青,更是觉得自己委屈,当着那么多人的面,阿明就那么扬长而去了,平时还说怎么怎么爱她,却不给她留面子,毅然决然地跟阿明提出了分手。
朋友们,你们觉得男孩这样做对吗?女孩子如此做合适吗?换做是你,你会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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