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整理女儿书柜的时候,《活着》两个字跃入眼帘,于是顺手从书架上拿了下来。
记得以前也读过余华的《活着》。可只是当作一部名著一个故事去读。当时觉得,生活有这么艰难这么不幸吗?
很多年过去,重读这本书。又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福贵年轻时,家业兴盛丰衣足食,所以,他也理所当然的成了一个浪荡公子,败家玩意。
随着他老爹去世,他的安乐窝也浑然倒塌。生活和岁月终于将他打磨的成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
福贵的名字并没有给他带来大富大贵的人生。他终归平凡的就像麦浪中的一颗麦穗,和千千万万个农民一样,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
可命运并没有因为他的归顺和安分守己就放过他。就连平平淡淡的活着,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一家人能在一起生活,都成了一种奢望。
当他被抓去当了几年壮丁回家时,老母亲早已离世,此时的他,感觉要是能看上母亲一眼多好。
好在,他和媳妇家珍,女儿凤霞,儿子有庆,团聚了。一家人终于过上了团聚的时光。
但是,生活依然不会饶恕他。接着乖巧伶俐女儿凤霞成了哑巴,他痛苦,但只能接受,只要活着就好。
当日子走过了旧社会,跨入新社会,生活依然艰涩难耐,能吃上饭都很难。这时候也只有一个愿望,饿不死,只要活着就好。
接着老婆家珍病入膏肓,却奇迹般的没死的时候,他感谢老天:只要活着就好。
可命运多舛,活着对他们一家人来说,都成了一种奢望。
当家珍还在鬼门关前游离的时候, 家里唯一的希望,儿子有庆,死了。为了去救生孩子的县长老婆,抽血抽死了。他一个人亲手埋了他的儿子,也埋了他唯一的希望……
即是没了希望,依然要活着。因为还有家珍,还有凤霞……
凤霞结婚了,女婿叫二喜。虽然是个偏头女婿,但会过日子,疼爱凤霞,也很孝敬他和家珍,这就足够了。
可好日子总是那么短暂。凤霞生下了儿子苦根,因为大出血,死了。
生活从来都不肯青睐他一回。他得了一个,又失去一个。他又亲手把女儿凤霞埋了……
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终于熬不住,也走了。
好在有了一个希望,孙子苦根,还有二喜和他一起扶养他长大。
可接着,二喜在工地上出事故,被石板夹死了。就剩年老体弱的他和苦根相依为命了。
老天会就此放过他们吗?不会的。就连这一颗小苗都不愿给他留下。苦根因为太饿,吃多了豆子撑死了。
都走了,一个不留。真可谓是连根拔起。
但是福贵却说:想想家里人一个个都是他亲手埋的,等他两腿一蹬,也可以无牵无挂了。
福贵该怎么办?既然老天带走了他身边的所以有亲人,而留下了他,他就应该活下去。
他为他以后做好打算:在枕头地下压了十元钱,等他将来死了,村里人好用这十元钱为他收尸。
他凑钱买了一头老黄牛。他的余生是要和一头老黄牛一起走完……
读这部作品的整个过程,让人感觉心上就像压了一块石头,而且这块石头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让人感觉密不透风, 无法呼吸。
福贵平凡的就像这大千世界里的一颗小草。可老天却将生命中的所有苦难,都毫无保留的压到了他的身上。面对困苦难,福贵一次又一次选择了勇敢的面对,坚强的活下去。让人在感叹生命脆弱的同时,又看见了生命的无比顽强。
整个小说读完以后,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同时内心变得的通透明亮。
是啊,现在的我们, 早已远离那个年代。人们对生活的要求已不再是活着,而是怎么活着。但就在追求怎么活着的同时,有多少人因承受不了生活的磨难和打击而放弃活着的本真——生命,选择了逃避。
相比福贵,现代人的承受能力是多么的脆弱。
余华在《活着》的自序中写道: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而活着。
活着是本,怎样活是末,有多少人本末倒置,在追求末的时侯候放弃了本。
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既然拥有,永不言弃!生活,再苦再难,也要微笑着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