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这本书之前,我被一套《三体》的科幻小说萦绕了几个月,那本书讲述的故事比较让人的情绪比较沉重,所以在一打开三毛《撒哈拉的故事》看了前面两篇,就让我乐的不行,也终将让我从三体的世界中抽离出来。本来打算买了电脑以后西先写《三体》的读书笔记,最后发现,这套书实在是读的太久,并且专业性又比较强,相当费脑,决定以后再重读一遍的时候再去写它的读书笔记。
在这之前我从未读过三毛的作品,只是在别人口中或者网上知道她,能留在我印象中的就是她的像是民国时期的一张照片。所以在我的脑海中,她应该是一位文艺、安静,像林徽因那样的女子。可是当我看完”沙漠中的饭店“,她是一位风趣、调皮,甚至可以用古灵精怪来形容,可爱至极。
婚后跟着荷西走,大方滑稽的说钱是荷西赚,所以跟着饭票走。在吃饭这个每天都要做的事情,被她这么加上一大波奇思妙想,让吃饭这件事情显得格外生趣。我在想,还好,如果她是创造世界的上帝,那么这个世界会被她创造成什么样子。
看到她和荷西的对话,感受到的是满满的轻松,也不必去谈爱这么深沉的话题,因为一个人的行动已经给了她足够的自由和安全感,所以才会如此轻松。在他们抢猪肉干的那一段里面,我脑子里满满拿的都是快乐的画面感,在三毛的那个世界真好啊,就像一个梦,多少人都想去的一个梦。或者说,如果可以,也许我枯燥的日常生活,也可以像她那样,提炼出一些事,让我的生活也妙趣横生。
还有就是,她和荷西两个人,是两国人,加上三毛的”调戏“让很多很平常的事情因为不同的认知而变得特别的幽默,比如荷西不认识粉丝是什么东西,三毛就编出一个又一个荒唐的故事来“骗”他,他还不以为然,还说海苔是印蓝纸,就是不吃寿司,后来三毛吃了一大堆饭卷后,荷西让三毛张开嘴,看看有没有被染色,结果三毛又胡说八道,”我是用反面复印纸卷的,不会染到口里去!”每想到三毛这样的古灵精怪我就不由的笑出来,荷西还是猜出来那是海苔,最后给三毛一记老大爆栗,我不知道“老大爆栗”是什么,大概猜想,是一个脑瓜崩儿吧,如果真实这样,可真是让人觉得甜蜜透了。
看完第二篇《结婚季》才知道,原来三毛跟荷西是在沙漠里结的婚。以前看三毛的简介,知道他和荷西结婚,知道他们大概的爱情故事,不知道为何大家如此喜欢三毛的书。看完这篇当事人的详细文章才恍然大悟,三毛说她要去撒哈拉沙漠,荷西虽然有些生气,后来却不声不响申请到一个撒哈拉沙漠的工作。我想在大多数读者看来,这样的感情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吧,这样的行动给人带来的感触,也是不言而喻吧。
荷西回信:“我想的很清楚,要留住你在我身边,只有跟你结婚,要不然我的心永远不能减去这份痛楚的感觉,我们夏天结婚,好吗?”荷西就这样求婚了,我想一个人爱一个人,大概就是这样子吧,想要跟她在一起,为了跟她在一起,奉上神圣的婚姻。两人在撒哈拉沙漠重逢后,荷西期待结婚,可三毛说:“现在不行,给我三个月时间,我去各处看看,等我回来了,我们再结婚。”我看到这里,想,这个男人该怒了吧,可是荷西答应了,还说一起先去法院问问程序。不知道是我理解有误呢,还是这个再荷西看来好容易等到的同意结婚,再等三个月真的没什么,又不是不结婚。不过再这一段,让我的心受到碰撞的是,荷西的公司宿舍离三毛的住宿,一百里路,但是荷西天天都来看三毛。
三个月的时间,荷西努力赚钱,同时动手做家具,另外将他的东西每天搬一点到三毛的住处。三毛从未说荷西到底又多爱她,可他记得荷西做的这些事,能写出来,自然心里也是记得这些“小事”的。并且说自己再那段时间,自己看到了许多奇风异俗,交了朋友,学了西班牙文,日子过得有收获而愉快。这样的对比,很多读者会为之羡慕不已吧。终于到了可以办手续的那一天。三毛又是一波让我们羡慕,三毛托人告诉荷西,让他明天下班过来结婚,可荷西没等下班就飞车过来了。这样的举动,哈哈哈,我想也是很多女生喜欢读三毛的原因,因为这样真诚的感情,这样的美好的东西,就像小孩喜欢糖果一样诱人。他们的婚礼很简单,很淳朴,简单的开始,简单的结束,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