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亲闺蜜问我:“如果他一直和那个女人这么纠缠下去有一天离婚的话,我可以让他净身出户吗?”
我说:“目前看来似乎他们的行为还没有什么太大的过错,最多算是搞暧昧,除非你有确凿的证据,比如本人承认他们之间有不正当关系之类的。”
她说:“这怎么可能?他是死都不会承认的。”
我说:“关于净身出户这个问题,目前好像还没有确切的司法解释作为依据,也就是说即便他是过错方也没有法律规定他不可分得财产,除非你可以证明他有转移婚内共同财产的行为或者是严重过错方,另外,他选择自愿放弃全部财产的情况下或许有可能。”
她说:“民法典不是说可以要求不分或者少分吗?”
我说:“你要知道,法律条文在制定层面和执行层面是不同的两个概念,目前除了民法典,其他法律和高院司法解释里都没有明确这方面的执行案例。你最多只能证明你在婚姻里付出的多,而他付出的少,你有权利要求多分一点,但是记住法律讲究证据,而且是合法的证据。”
她说:“这么看来,女人真的太惨了,就只能任由男人胡来,我就没办法了是吗?贡献,付出,这个怎么来证明?他买的房子,他买的车,我的工作都是他给找的,他每年只负责给孩子交学习的费用,这应该有几万,算是他做的贡献,而我每天柴米油盐,孩子从小到大吃饭穿衣,教育陪伴,照顾老人,周全各种人际关系,这些怎么计算?谁也不会说我今天买了根葱,明天煮了顿饭也要拿个本子记下来以后算总账是吧。”
我一时被她问住不知怎么接下去,她说的没错,理性在现实面前毫无意义,家庭中的琐粹家务在每月清晰入账的钱款面前一文不值。
我在离婚前,前夫也曾愤怒的质问过我这个问题:“你说我没有给你希望,怎么过都不能让你满意,那你自问这么多年你为这个家做了多少贡献?” 当时我也同样哑口无言。他说的贡献自然是指银行卡里拿得出手的钱,婚姻里最让人痛心的就是,你全心全意用实际行动去爱他,而他只在意你每月能拿多少钱回家,而那些经年累月付出的实际行动只是女人的理所应当。
说到贡献,人们总是习惯性用钱来衡量,一切可以用钱量化的东西才有资格摆上台面。我一直不赞同女性婚后成为男人的附庸将所有的身心全部奉献给家庭。这个社会很现实,那些为家庭妇女叫屈的群体大部分也是其中的一员,如果反抗的群体还要依附于他们反抗的对象,斗争的结果便显而易见。
女人作为一个工具,一个附庸,自然是跟贡献沾不上边的。甘心做一个花瓶不是女人的错,可是如果一个花瓶还要奢望主人细心呵护,每日供奉那就说不过去了。说到现在的职场中也是一样的道理,你为老板打工,老板发你工资,你就应该兢兢业业的为老板做事心无旁骛,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才是作为一个工具人应有的职业道德,如果还要指望老板们每日将你奉为上宾礼遇有加,那也算是痴心妄想。不管是在家庭,还是在社会,资本都是最大的权威。我们生活的社会不是理想国或者乌托邦,那些遥远的一直存在于人们心中最完美的家国理想和绝对的公平与谦和还只存在于书本中,弱者依附于强者,人类的繁衍生息和动物并没有太大区别,优胜略汰弱肉强食,亘古不变。
我确实很现实但我并不排斥婚姻,甚至在经历过一次失败过后依然相信爱情。只是我想告诉她,不管是否心甘情愿的爱着那个男人,亦或是迫于现实的压力需要委身于一个家庭都不能放弃自我的价值,自我的价值到底是什么?是因为爱你,所以愿意留在你身边做你背后的女人,因为爱自己,我也同样具备随时离开你的能力和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