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鲁国规定:如果有人将在国外的鲁国奴隶赎回,回国可以报销。
孔子的弟子子贡,是个大富豪。赎回了许多的鲁国奴隶,坚持不报销,以示“义”的纯粹。
孔子知道后,非但没有表扬,反而一顿狠批,认为此举将阻碍更多的奴隶被解救。
如果别人垫钱救人,报销不好意思,不报销则蒙受损失,两难之下最终可能放弃救人,吃亏的将是那些沦为奴隶的人。
孔子的另一位弟子救了一个溺水的人,那人以一头牛相酬谢,弟子就坦然大方地接受了。
孔子点赞道:这样就对了,以后就会出现很多勇于搭救落水者的人,因为善行有物质上的回报。
我之所以如此大篇幅的转载原文,是希望大家能了解古人是如何做好事的,同时借圣人之口,表达对公益事业的一些观点:
个别的高尚行为固然值得肯定,但可能会破坏规则,让其他人不敢做出同样的行为,反而不利于慈善公益的风气。
什么都要按规矩办,在行善上也没有例外。
从国家、社会、传统的角度来看,助人不求回报,的确是一种美德,但在客观上也打击了大多数人助人的意愿。
尤其是在当下,人们精神世界落寞,相互之间缺乏诚信。重新构建起一个普世的、良知的善行型社会,还需要一步一步得来。
曾经一度,我们看到的报道都是高大全式的典型,的确能感动我们到哭,但终究离现实生活太远,往往让人们敬而远之。
没有建立在人性基础上的道德准则,行不远,也行不通。
再看几千年前的孔老夫子,他鼓励学生做的,才是真正的大善事。
不仅是要把事情做对,更重要的是要把事情做好。
行好事而独善其身,这是小善,只是把事情做对了;
而鼓动起风潮,造成大时势,则很有可能从根本上改变社会的冷漠,这才是真正达到了把事情做好的境界。
我们很多人都是小人物,无法做到圣人那样不带一点私心杂念地去做事。
那么,带着一种适度的功利心去帮助他人,而被帮助的人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又自愿付出报酬,这样的善事何乐而不为?
当社会上一股做好事的风气被鼓动起来,人心才能走上正轨,走向真正的善。
既然我们还活在当下,就不要急于建立一个大爱无疆的乌托邦。
而是抱着一种现实主义的态度,承认“利益”对道德是有激励作用的,这不是在否定人类德性,更不是什么“唯利是图”。
无论是中国民间流传的“善有善报”、“好人有好报”等朴素的道德观,还是西方伦理学大师所说的“在一切道德问题上,我最后总是诉诸功利的”的名言,无不说明了这一点。
关于利益对道德的奖励和调控,可分为两种:
一种是“自发调节机制”, 社会成员之间相互制约的道德行为;
一种是“社会干预机制”,即社会或国家设立具有明显导向性的利益赏罚制度,直接干预社会成员道德行为的利益后果。
我们还要呼唤我们的网络与媒体,能够主动的去发现美,弘扬美,让“表扬好人好事”成为我们舆论宣传的主旋律,打造并传递正能量。
这样的正能量聚合多了,就能形成实现中国梦的宏大文明力量!
今天是“国际志愿者日”,许多团体都组织各种各样的公益活动。
回顾这两年来参与的一些公益组织和活动,多少有些不与人同的认知。
有收获与感动,也有困惑与迷茫。从志愿活动的艰难前行,到最近高锁来“好人”的无奈离世……
做这篇文章,目的不在于牢骚和非议,而是为了提出现实存在的问题,继而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吸引到更多的人自愿参与到慈善公益的队伍中来,让这条路越走越宽广!
2017.12.5于山西运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