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所创造和配合的婚姻是异性结合,而不是同性相恋。因此,同性恋是不尊重婚姻,是反叛神的创造,是末世放纵情欲最具代表性的一种罪。圣经的宣判是:同性恋是罪。
罗马书第1章特别指出同性恋是一种罪,是放纵情欲,背叛了神创造的自然律。罗马书第1章26、27节:“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这些话好像有些别扭,什么是“顺性的用处、逆性的用处”?这是因为中国人过去比较封建,讲到性的时候都比较含蓄。外文讲得很清楚,但翻译成中文的时候,如果讲得直白了,中国人接受不了。
什么叫顺性?就是合乎本性、合乎天然、合乎自然、合乎天性。“用处”应该翻译成“关系”,或者性欲,因为这个词原文就是性欲的意思。“顺性的用处”,就是合乎天然、合乎自然的两性关系,是指正常的夫妻生活。这是神所创造的、正常的夫妻关系。夫妻的性生活是一种顺性的关系、一种顺性的生活,但把它翻译成“顺性的用处”,现在就不太好懂。
什么叫“逆性”?“逆性”就是违反天性、违反自然。正常的夫妻,男女结合,这是合乎天然、合乎神的创造的。但是搞同性恋,就是违反神的创造秩序,是违反天然的,这叫逆性的关系。这里讲了女人,接着讲男人,“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都是指着同性恋说的。
“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妄为就是胡来。看来,那时候对于这样的罪,神在行这样事的人的身体上有一种管教,有一种报应。只是这种管教或报应具体是什么,我们不知道。现在我们知道艾滋病与同性恋有很大的关系,那时是什么我们不清楚。圣经上只是说受了当得的报应,至于什么报应,我们就不知道了。
——王三元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