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寂寞的时候总是会陷入回忆,或痛苦或愉悦,以这段回忆刺激神经,能让疲累的自己打起几分精神,继续后面的漫漫人生路。
我很希望回到故乡,回到小时候,我时常这样想。
不知从何处说起,说实话我已快忘了故乡长什么样了,只是模糊的记得红的绿的山,青的透的水。
我老是拿故乡说事,但说着说着只能用谎言去填补记忆的空白,我企图编织一个完美的伊甸园,为自己设定一个不俗的出处,好让自己在芸芸众生中脱颖而出。
我能努力忆起,有那几颗李子树,是父亲年轻是在临镇挖来的,它算是我们哪儿的特产吧,脆李和市场上卖的李子完全是两个概念,青色的果皮特殊的清香,一口咬下去脆脆的多汁,甜是独特的不会腻的和着特有的李味,陪伴我整个童年的味道,想起来就会难以抑制的流出口水来。
我特喜欢烤红薯,但又不是在烤架上烤的那种,是在收火后的土灶里还剩下的灰烬和未燃尽的木炭里面,母亲在煮好猪食后总会给我埋上几个,十来分钟后,红色的皮大部分,已经和焦黄的红薯分离开来,可以用手剥开,里面的红薯表面附着一层薄薄的红薯特有的糖,食材的本味和柴火的清香混合,还有烤玉米,在玉米还鲜嫩多汁的时候,从玉米植株上掰下来,扯掉玉米尖上的胡须,留住厚厚的皮叶,放在柴火堆旁烤,玉米的清香甘甜,似乎所有的食材诸如土豆米饭鸡鱼用柴火烹饪都是独特的无可替代的美味,这种混合柴火清香的味道成了我味觉的记忆,在多年不曾吃到后也会偶尔在吃水果或者零食时,在舌尖上透出一点点,让其余的食物索然无味,让情绪都会随之淡淡的感伤。
我最不能释怀的失去,莫过于那只白黄毛色的肥猫,很小的时候我时常强拽着它,拦在怀里,它柔顺的毛软软的肉,是世间衣物被褥布偶难以替代的,在长时间的强迫下,它养成了睡在床上的习惯,即使有时候我忘了去抓它,它也会自觉的跳到床上,它很早就已经做到了生活独立,它会自己去水田里抓鱼,去抓麻雀,悠闲的午后,它总是团在我的腿上,我用手抚摸它的头和脊背,它发出舒服的呼噜声回应我和它的互动,它总是不知觉的就在我腿上睡着,安静的听不到呼吸,它闭着眼,尾巴在头上灵活的抚动。我能感受到一种难以形容的情感,我们彼此熟悉,想多年的老友,到了它真的老了,被母亲悄悄的葬了,骗我说它跑丢了,我会信吗?我固执的认为它是有情感有思想的,它闭眼的那一刻一定很难过,我没去送它最后一程。
我如今总是想起它,会在春节时在给逝去的亲人烧纸钱的时候顺带着给它烧一些,我想虽然如今觉得它出去鬼混回家后爪子上都是灰和泥屑,我还是希望突然有一天它的今生灵巧的跳到床上,钻进我的被窝里,在我胸前团起来,舒服的发出呼噜声。
故乡的冬天会在春节前后,突然有一天毫无征兆的,在夜里下起鹅毛大雪,待第二天推开门时,天地银装束裹,门前的老树变成了雪堆,雪积的很厚及膝。最无聊时,和父母打雪仗堆雪人,父母那时还很有活力,堆砌一个巨大的足有三米高的雪人,不过他们没有艺术细胞,所谓雪人就是两个摞起来的雪球,故乡的冬天总是很冷,在白雪厚积的小路上容易摔倒。
故乡除了吃食,就只剩下家人了,亲情赋予故乡温暖亲和的属性,让故乡成了港口,成了灵魂的归宿。
在故乡雨水充足,阳光明媚的天地里,最适合树木生长,门前有几颗不知名的大树,树很粗壮枝叶繁茂,爷爷曾说这种树用来做棺材最好,在一年春天,去年树上掉下来的果实在树荫下湿润温暖的泥土里生出嫩芽长出细密的根,小树苗逐渐成长,在大树宽厚结实的枝叶遮挡了风吹雨折。
随着秋天的到来,大树的叶子落光了,树枝干裂枯黄,在寒冷的冬天到来之前,被斧头放倒,被机器分割,刨的光滑,做成棺木,刷上暗红的油漆,在冬天到来时,承载着死亡的气息,被长埋在泥土里。
有一天我们也会经历风雨然后长大,失去所有可以失去的,也完全遗忘了故乡的一切,在秋天的时候静等着死亡的召唤,在身埋黄土之后,魂归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