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昨晚会是一夜平安,像薛之谦说的那样,世界平安。醒来时看到手机推送的今日热门“作家李枫被爆遭受郭敬明性侵犯。”带着舆论的好奇感,我不免于世俗的点了进去。
大致内容是:8月21日晚,作家李枫通过微博,发表长篇微博《关于郭敬明。致所有人》,隔空喊话郭敬明,控诉郭敬明涉嫌性骚扰他,同时曝光了郭敬明之前也曾侵犯过其他男性。这个消息,很快就占据了微博热门,甚至连郭敬明本人,都在不到两个小时后,发布消息,澄清完全捏造,要找律师。
在网络看客和围观群众的不断点击和推波助澜之下,事情一度火爆,成为了新的娱乐盛宴,一时间,曾经跟郭敬明合作过并被他捧红的几个男星也被人们牵扯了出来,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诸如:朱梓骁、陈学冬·····无一幸免。
我想谈论的重点,却不是郭敬明是否真的侵犯过这个男作家,毕竟现在两人也只是隔空对峙,并没有什么实质证据。我想谈的是,围观群众的注意点,并不是郭敬明涉嫌性骚扰,而是他性骚扰的对象是个男的。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是冲着“”郭敬明性侵某男星”这样的标题点进去的。最近一直在知乎上看一个问题:国内大众对性教育到底有多匮乏。回答里有个人这样回答:在大部分人眼里,女生被强奸,一定是她穿着暴露或者本来就很贱。男生被强奸,一定是他本身取向有问题,半推半就怨不得谁。这个社会给弱者的不是保护,而是二次伤害。
写到这里,突然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段话:“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像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这讲的就是国人性上的热衷和闭塞。我一直觉得,国人对于性教育的缺乏和对性事件的热衷,是一件对立且奇特的现象。我们一边有编制性教育读本遭受质疑的新闻,一边却是人民群众对于黄段子的热衷和桃色新闻的广泛传播度。
人们,总是在伤害背后去寻找精神变态的快感,却不去关注问题本身。
群众们总是默认,好像男的被性骚扰,就没有那么严重,而是采取一种戏谑和开玩笑的态度来对待。
比如这次的性骚扰事件,网友们谈的更多是郭敬明的公关给力、谈的是郭敬明的抄袭丑闻、谈的是郭敬明的矮个子和另一个被骚扰对象,更多的是满足着自己不嫌事大的看热闹心理。唯独不怎么谈这个事件对李枫本人的伤害。虽然,他是男人,但男人也是人啊,被别人性侵犯所带来的痛苦,和女人被侵犯是一样的。我们也不会细致的去思考,这样的侵害如果是事实,最后有可能得不到任何实质性的惩罚。
爱情可以不分性别,但是侵害却不可以。
前段时间有一条新闻也很吸引人,大致是大连一个22岁的男生在驾校被教练性侵,他在微博上用无奈戏谑的笔调记录下了一切,在他的微博里有人质疑他炒作,觉得这么羞耻的事情怎么可能放到网上去说,有人说像他这样竟然会被别人性侵的男性直接去做变性手术好了,还有人说一个巴掌拍不响,整件事就是姣婆遇上脂粉客。竟然还有人说,你是在享受吧,看你一点也不悲伤。
在这种网络暴力的环境下,这个22岁的男孩鼓起勇气要为自己的遭遇讨回公道,最后他胜利,只是这个胜利有些辛酸,在8月18号的微博里,男生写下这样一段话:很多朋友说拘留15天太轻了,说我并没有赢,其实输的很彻底,但其实有一段时间警察告诉我让我心里有一个准备,连治安都够不上,差一点连24小时都没有赢过,事实上是在昨天拘留他满24小时前的最后10分钟才接到的拘留15天的通知,三位警察都兴奋了,对我说“大满贯,我们尽力了”
今天正式的通告出来了:行政拘留十日。这也就是对施害人最大的惩罚了,因为目前中国的法律还没有强奸男性的说法,只能用猥亵一词替代。
我们通过这个事件,看到了什么?
我们总是在默认一些东西,比如诸如此类的男性侵害事件,其实这样的事情有很多。读高二的时候,因为选择走读,所以经常很晚才从学校回去,有一段时间,姑姑说她要每天接送我,让我不要一个人回家,如果哪天她没有去接我,让我一定不要独自回家,跟同学结伴而行,并再三叮嘱,反复确认。我刚开始很不理解,后来一段时间我才从周围朋友陆陆续续的描述中拼凑出了整个事件。原来,一个高一男生在晚上上完晚自习回家的路上,被几个大妈绑回家,并遭受了性侵和猥亵,这个男孩回家后不食不语,拒绝跟人接触,家人起初以为他不开心,直至这个孩子后来选择自杀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通过心理治疗知道了这件事。虽然自杀未遂,可是这个男孩后来再也没有去过学校,患了抑郁症,拒绝见任何人。有人会问,那几个大妈呢?被警察叫去训斥然后平安无事的回家。这就是现实。
那个大连男孩的微博文章评论里总有人问:男人怎么也会遇到这些事情?很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我记得大学的时候看《追风筝的人》,里面有一个场景是哈桑去给阿米尔追风筝回来的路上,被阿塞夫和几个小混混按在巷子的地上强奸了,那时候我看了很多遍,以为是我自己看错了,哈桑明明是个小男孩,阿塞夫也是男孩,他怎么可以那样。
我知道这个世上有很多人是喜欢同性的,如果是彼此相同,是因为真心相爱在一起,那是值得祝福的。可是如果将自己的这种喜欢强加给另外一个不喜欢的人,那么这就是犯罪,就是性侵,一样不值得原谅。
一个事件我知道改变不了什么,那些敢于站出来说出自己被侵害的人,不是他们不恐惧不难过不愤怒,是他们明白这之间的无奈,就像微博上面很多人并不是去看整件事情的悲哀之处,而是当做一个笑话去看。可是,当越来越多的人站出来,我希望我们关注的重点可以不再是同性,而是这样的伤害,我们应该怎么解决,怎样去制裁。爱情可以不分性别,但是对待伤害我们是平等的,无论男女,都有受到保护的理由。
我们生而为人,我们生而平等,我们爱的包容,我们恨有所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