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烂生花的刺青

          我拖着疲惫的身子走进了自己租的房子里,打开门一股热浪席卷而来,莫名的烦躁与暴怒让我狠狠地把门一甩关上,我没有开灯,扯掉了胸衣,换上了宽大的黑色背心和短裤,打开了窗户,凉凉的风流淌进来,我才稍微平静,我讨厌这个房间里的所有东西,因为它们见过我最狼狈不堪最孤独如狗的样子,但唯独不反感这窗户,虽然只有巴掌大吧,对于我这种分不清感情的人,不反感大概就是喜欢?呆呆站了一分钟,我直接倒在床上,睡吧,我只是活着,都用尽力气了,像蛆虫一样努力活着就行了,别无他求?天太热了,我睡不着,我突然想起很久以前的事,很美的一些事,美的如同在云端,美的好像从来没有发生在我身上过,我记得高三的时候,那个小眼睛的同桌给我从自家的大棚里给我带了一大袋子黄瓜,我记得我回家,妈妈的茄辣西总是收了汁儿,拌好了米饭等我,我记得那个叫果蛋儿的姑娘笑起来永远是个孩子,也嫁人了吧?记得爱极了赫本的班长,我那个时候很讨喜,那个时候,只有我喜欢的男生和数学不喜欢我,其余世界对我还算善良。

          回忆像一条轻轻浅浅的河,从我湿热疲软的身体上流过,我溺在回忆里,我快要睡着了,突然一阵剧烈的心跳又把我从舒服中驱赶了出来,心脏不好,最近更厉害,我可能会死在这里吧?我现在能忍受很厉害的疼,麻木性质的习惯真的很强大的,耳朵贴在床上,我能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我还活着啊?以前总是暴怒地催着自己死,可又特别怂,不敢对自己的身体下手,现在,爱死不死,爱疼不疼。我起床,扒拉出来一罐冰啤酒,在黑暗的房间里走来走去,这又是第几个睡不着的夜晚?睡不着会喝酒,最近买酒很频繁,以前和爸爸总在夏天两个人喝一瓶酒,爸爸不会阻止,但也绝对不打开第二瓶。

        乱七八糟地想着,差不多天亮了吧,我用酒冲服了心脏病的药,我不知道这有什么用,但是管他呢,反正我喝过药了。收拾了一会儿,我出门了,去工作,纹身。

        曾经有个朋友给我发过来几张纹身图片,让我帮忙挑一个,他想纹身,从那个时候起,就迷上了纹身,不喜欢old school的花色,却特别钟爱纯黑或者纯青的纹身,简单又魅惑,性感又神秘,伤痛又霸道,忧郁又骄傲,纹身对我来说是什么?不知道。但就喜欢皮肉经过工序开花的感觉,我的肩胛骨上纹着一直火烈鸟,纯黑色的不符合常规的火烈鸟,为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

          火烈鸟,身上是发怒的红色,所有的血管好像要崩裂开来,淹没五脏六腑,从皮肤渗透出来。明明如此热烈的鸟,在我看来,悲伤的可以,所有的鲜活,是拼了命迸发出来的,想撑爆皮肤,却无能无力,所以久而久之成了黑色?

        我经常奇怪于自己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又沉浸在里面,无法自拔。

“又发呆呢?”我被从门口进来的周一吓了一跳。

“没啊。”我很讨厌只属于自己的世界被破坏。

“今天也好像没什么人,一起出去吃饭吧。”周一眼睛在店里打量,这让我无名的反感。

“不去。”

“要不我去买酒,一起喝?”

“随你。”

          周一跑出去了,我对他的口气一直不好,他好像一直不在乎,让我更加反感,听见他的呼吸,我都浑身不爽,但有一点,我不得承认,如果没有他,我不会发现我居然还有反感这种情绪,没有他,我确实也寂寞。

“我回来了。”周一笑嘻嘻地半跑着进来,给了我一瓶酒,自己拿可一瓶。喝了几口说“我给你买了杏仁露,听说你爱喝这个。”

“嗯,谢谢。”我依旧不近人情,虽然他的关心让我局促不安,对,别人对我好,我就是不安,就像和好里的绿植突然被阳光照可一样。

    周一突然收敛了平日里的嬉皮笑脸“我要走了。”

我心里一揪,还是淡漠地说“哦,回家?”

“嗯,浪够了,回家娶媳妇儿,就这样吧,其实,老婆孩子热炕头挺好的。”

“好,回家也好。”我喃喃说到。我没在说话,平时叽叽喳喳的周一,也沉默了。

终于也要走了吗?终于还是我一个人啊,突然感觉很凉,我的反感的情绪也要被剥夺了,回家?我呢?要回去吗?我不回去,哥哥嫂子,爸爸妈妈,也都好,可我总觉得,那已经不是我的家了,我只能像个亲戚在家里暂住,好像总有东西催赶我离开,一分钟也不让我停留,虽然家人总劝我多住。一个人,连自己家里都觉得没有归属感,是有些可笑。

      周一站起来,想要抱我,我本能地推开了,他的眼底很悲伤,说“照顾感自己,我走了。”他慢慢走出了店门,我好像被抽空了,我,我其实挺渴望被拥抱的,可我丧失了这种能力。

        周一走了,我的日子比死水还死水,我没想到过他对我影响这么大,一直陪着我的是他啊,默默照顾我的也是他,带我看病的也是他,一种久违的想念喷涌而出,我好想见他,抱抱他,轻吻也可以,这种感觉折磨的我砸头。翻开手机,找到他的微信,盯着看了好久,我拉黑了他。我不能依靠一个已经离开的人,或许,我谁都不能依靠,谁让我这样想的呢?我不知道。

          之前的我,其实挺开朗的的,刚到这座城市,新奇与年轻,促使我努力学习绘图上色研究纹理,也没想着赚钱,我自己喜欢就可以了。我以为我会一直这样下去,永远穿着黑色短袖,抽着烟,笑的张狂放肆,引来无数的欣赏。

       

        我来这儿大概一年多,碰见了林阔。他带着女朋友来纹身,他女朋友身材高挑,面庞可爱,亲和有礼,可总让我觉得虚假。不过,比起短发黑T工装裤的我,她真的照亮了整个工作室。林阔穿搭倒是随意的很,宽大的橘色短袖,军绿工裤,他长得很普通,眉眼间的感觉让人害怕着迷又玩味不透。他让师父给他左手中指上纹一个“XII”的图案,十二?我很好奇图案的含义,旋即撇撇嘴,可能只是追求神秘与刺激。他看见我的表情,眼睛里有明显的厌恶,我很气,但知道自己刚来还不算站稳了脚,不能得罪顾客,只好似瞪非瞪地看着他。他更加生气地瞪着我,他女朋友察觉到了,想发怒,可能考虑到自己的身份与教养,她招呼我过去,让我帮她买饮料。我死死看着她,用眼神告诉她,凭什么使唤我?僵持着很尴尬,这时比我早来两个月的周一说“不好意思啊,她刚来不久,这里还不熟,你喝什么尽管说,我去买。”她不在好发作,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就走了。我把头转向周一,冷冷地看着他,干嘛多管闲事,我真想看看那个女人要怎么做。我一直不喜欢,打扮穿衣很甜美的女孩儿,我知道我无理取闹,可我乐意。回头是发现林阔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看得我有些不淡定,但我还是故作真定地帮师父打下手。

          他们走了之后,我的脑袋里,总会有林阔的眉眼,很完美的眉眼,如果不是讨厌他,我可能要溺死在他的眼睛里了。我讨厌自己这样,这又增加了我对周一发脾气的频率。

            一周后,我去一家格局很小的酒馆里喝酒,听着驻唱歌手唱歌,脑子里满是那双眼睛。“老东西,都多大年纪了,还跟小姑娘一样。”我一直习惯叫自己老东西,我点了只烟,可真讨厌这东西,我嘻嘻嘻地笑,想舒展一下脸皮。突然木质桌子一声闷响,一个大玻璃杯放在桌子上,我没抬头,看着溢着酒沫的啤酒,“麻烦了,这是遇醉鬼了?”我还是故作淡定地抬起头,哼,比遇见醉鬼还可怕,是林阔。

  “不请我坐?”

“酒馆不是我开的,你也不会付给我钱,你爱坐哪里,我可管不着,哦,对了,你是?”

“上次见你,就知道你是个硬核桃,还真是。”

“你要是坐就坐着,我走了,核桃不配和人坐在一起。”

“我错了,陪我喝酒吧。”

“我怕是没有那个身份。”

“酒钱我付。”

“成交。”我第一次发现,我居然那么邪恶和有野心,对一个男人有野心。

“你女朋友呢,她可真“讨喜””

“哈哈哈哈哈哈,就因为她让你买饮料,你就记仇,还是因为,我?”他得意的笑了。

“记仇,我有吗?倒是没人可以使唤我。”

“我和她分手了。”

“有人选了?不过有人选,最后的一下场也和她一样吧。”

“如果,人选是你呢?”

“我?你哪来的自信?”

“就凭你见我两次的眼神。”

“那我的眼神可真不会撒谎。”我随手捻灭了烟。我知道我不是他最后的选择,我也一直头脑清醒小心谨慎,可我居然为了他,情愿糊涂,呃,女人。

      我惊奇于荷尔蒙爆发时,男女勾搭的速度,我告诉自己我对他没有半点儿爱,他对我也一样,我想随时脱身,他也一样。

      我越来越烦躁,我开始厌恶这种感觉,和一个人待在一起的时间过长,我就会窒息,可能我天生孤独?我也恨自己的愚蠢,轻易和他勾搭,对勾搭,没有爱的勾搭,也是因为太孤单?林阔的各种撩,我能回赠的只有无动于衷。

          一个月内,拥抱了,亲吻了,唯独那件事,我始终拒绝。

“你比我想的更难啃。”

“因为我自信啊。”

“你这么傲慢的刺猬,居然不自信?”

“我不自信,我能永远地留住你,我也不自信,我会不腻你。”

“……”林阔点了烟,没说话,我清晰地感觉到,我们正在以我们勾搭的速度分开。

他走了,开始寻找新的猎物,我不愿意了,我懒得去寻找,真可怕,我居然会成这个样子。

        周一见我又成了一个人,大骂林阔,周一最可爱的地方就是不分是非黑白地偏向我,可这也是我最讨厌的地方。

“互相抛弃,不亏不欠。”

周一沉默了一会儿“吃豆干吗?五香的,你最爱吃的。”

“嗯。”

        我知道自己身上那拽的不可一世的气息有多招人恨,我也恨自己,想杀了自己,我知道自己有多不识好歹,明明周一对我就那么好,可我不配,我孤单惯了,他的甜全给我,我也是苦的,何必浪费他的甜呢?

        林阔走了,我在无名指处刺了他的名字,不是为了他,而是为了伤周一,他憨憨傻傻,怎么能跟我这种坏东西在一起?我更加沉默,更加死气沉沉,更加阴郁,周一以为是因为林阔。

        终于这个榆木疙瘩要走了,要离家我了,真的伤透他了吧?我可真不要脸,可这对他是最好的回报了。

      他走了,我抠着林阔的名字,我对这个名字无感,只是讨厌我光洁的手,有别的东西存在,除了悲伤热烈的火烈鸟。

        我还是抽着我的烟喝着我的酒,还是毫无归属感,还是会想念和周一坐在楼顶喝酒吃豆干的样子,我想有钱了,开家酒馆,让歌手唱周一最爱的《十年》。

        昏沉沉地瘫在床上,还是那么闷热,我把枕头翻压在脸上,听见了纸声,摸索着找到一张纸条,是周一的笔迹“好好生活,你笑的样子真好看,少喝酒多吃豆干啊,多照顾照顾自己的心脏。”

突然泪水喷涌而出,傻子周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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