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看新闻,本欣赏着《战狼2》的影评,刷着刷着就被《徐峥打女记者》事件刷屏了,看了一下徐峥的微博道歉公开信,又看了风行工作室的公开信,我不禁笑了,突然就感觉出名的好演员真的不好做了。
以下是网上截取的徐峥微博道歉信,风行工作室的公开声明,以及所谓女记者的公开话:
关于谴责徐峥殴打风行工作室女摄影师事件的严正声明
以下是我个人对这件事的看法及分析:
1,这是一起有预谋的侵犯他人隐私的偷拍行为。这点风行工作室(以下简称风室)已经承认了,请看其公开声明中的这几点:
原文是7月28日晚风行工作室摄影师 “跟拍” 徐峥与朋友约会,在大望路某商业大厦徐峥下车,我工作室黄姓女摄影师“随即下车”查看情况。风室承认其女摄影师跟拍,当徐峥下车后她也随机下车查看,可见其跟踪行为。
原文是“当天徐峥出现之处”“皆为”公众场所,该女摄影师拍摄也是远距离拍摄。当天徐峥所到之处皆为,这不就是说他们这种行为不是一时兴起,而是有预谋的跟踪。不知道有个人一直跟踪你,并进行拍摄,算不算对你个人及隐私的侵犯。
2,这位受伤的女性并不是记者,并不是被无良媒体所报道的那样“徐峥打女记者”,请看风行工作室(以下简称风室)所声明的,从头到尾只是称为女摄影师,并未说是记者。我虽不知道记者有那些权利,但我想摄影师应该没有相应的记者的权利吧,那么跟踪偷拍一个人,算不算是侵犯他人隐私的权利,即使记者应该也没有这样的权利吧。
3,风行工作室的声明不合情理。且看风室的声明原文:“我工作室黄姓女摄影师随即下车查看情况,遭遇徐峥堵截,徐峥连续三脚直踹到 女摄影师眼睛和太阳穴上,导致女摄影师眼部受创流血,出现数厘米长的伤口,面部软组织挫伤,事实根本不是徐峥微博上所说的“下车与他们理论”,“发生肢体 冲突”。徐峥把女摄影师踹倒在地后,抢了女摄影师的摄影器材 就跑,而女摄影师下车时并未进行拍摄。徐峥抢了摄影器材后上车逃逸,受伤女摄影师同事第一时间报警,大约二十分钟后,徐峥和我工作室的汽车一起来到建国门 外派出所进行处理。”其中有以下疑点:
(1)女摄影师并不是一个人单独行动,还有一同事在旁,我想知道这位同事是男是女?若是女性,还好,若是男性,请问做一个男人,有人打你的女性同事,你在旁居然能无动于衷?若是,我还挺佩服你的,作为一个男人。
(2)按风室描述徐峥下车后,二话不说就连续三脚直踹女摄影师眼睛和太阳穴上,且先不说其那位同事了,后又描述徐峥把女摄影师踹倒在地后,抢了女摄影师的摄影器材 就跑。我想徐峥应该不会高空连踢3脚吧,应该是女摄影师倒地后才能踢到其眼睛部位吧,那么岂不是跟后面的女摄影师倒地后,徐峥抢了摄影器材就跑,相互矛盾吗?还有一点,做为一个人,我就不相信别人打你的时候,你就无动于衷的被动挨打,哪怕是一位女性,最为人的本能都会还手防御,所以双方肯定都有肢体冲突,这点我倒更愿意相信徐峥的描述,所以也应该有言语冲突,而风室直接把这段省略掉,文字描述直接误导为徐峥直接动手打人,这也太不和情理了,毕竟中国人讲究的是先礼后兵。
(3)风室描述女摄影师出现数厘米长的伤口,面部软组织挫伤。不知道大家知道否,所谓软组织挫伤,一般就是我们所说的蹭破点皮,并非想象的那么严重;其次我不知道大家对厘米的感受,一般有一个食指那么宽,数厘米就更长了,但肯定不是下图女摄影师受伤图片里的那点伤口。
图片来自网络
现在,我们可以根据已有的公开资料,试着捋一下整个事件:女摄影师及其同事一直跟踪偷拍徐峥,至好几个地方,直到徐峥忍无可忍下车,双方发生冲突,徐峥抢夺其摄像机,导致女摄影师受伤,后经派出所调解,冲突已经结束,事件已经算结束了。我为什么没有对徐臻的公开道歉信进行如风室版分析,因为这件事按理说已经经过派出所调解,已达成和解,并进行签字,徐峥并已经承担全部医药费,假如徐峥不是公众人物,我想此事件也早已结束,并且作为公众人物,徐峥已经公开道歉了,我不知道为什么风行工作室会在双方调解后又发声明,或申请法律制裁,意意何为?居心何在?我们是不是应该搞清楚,女摄影师这次跟踪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公司行为?并将时间发生在正常工作时间的下班后。还有作为一个女摄影师跟踪偷拍他人,这是不是合法行为?
我希望大家能客观的看待事件,可以进行换位思考,认真仔细自我思考,不要一味的站队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