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压死骆驼的不一定是最后那根稻草,而是那些所谓朋友的冷漠和无情。
最近发生一件事情,让我感触颇深,A 和 B两个合作伙伴曾经一起做了个项目,因彼此信任双方当时也没有签署过协议之类的文书。
A一直主事对外,B 就协助配合,当时费心费力项目是顺利完成了,但最后算下来不但没挣到利润甚至还背负了很多债务。
成年人的世界,没有容易二字,没赚到钱最起码项目完成了也算是积累了经验,债务慢慢还就是了,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总能解决的,估计这也是AB当时自我慰籍最好的良药了。
债是要还的,毕竟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该来的总会来,就算没来那也会是在来的路上。
当他们在潜心布局新项目时,法院一纸传票递到了手中,催款+涉嫌欺骗,A被当成被告,告上了法庭。
毕竟A是主事对外的,被告也能理解,只能积极面对极力和原告协商解决,一审,二审,各种应对,各种协商,各种焦头烂额。
最终结果还是支付原告欠款,不然只能强制执行,限制A高消费,冻结名下帐户财产。
现在问题来了,A到处筹钱凑款,同时也要求 B 筹凑另一半,好了,B感觉这事和他无关,被告又不是自己!
A当时估计肺都气炸了,明明是一起的事情,B为何到了这地步不是一起想办法解决问题,还想把自己撇清关系,装着无辜的样子!
A也没示弱,一顿操作猛如虎,把搭档前后上下给数落了一通,有利之时生怕少,有难之时就想飞。话是说出来了理也讲清楚了,可结果然并卵,碰到个臭石头。
真应了那句话,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在利益面前你的好在别人那里狗屁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