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书籍:《为什么佛学是真的》---罗伯特·赖特
佛法大约说是“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两个基本点是“无我”和“空我”。“无我”是给我们一个客观的视角。“空”,则是客观视角之下的平等观念。而一个中心,则是“自由”。佛法的核心价值观,是让我们做更自由的人。
从这个基本的认识出发,不预设其他的假定,做一点逻辑推导。那么你也许会发现,老百姓、各种“仁波切”、乃至于一些“大人物”,对佛法有这么三个认识,是存在悖论的。
1.学佛是为了求保佑吗?
有些人会布施给修行佛法的人,比如送些大米之类,希望他们吃了我的米就能带给我“功德”。老百姓这么想,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但我想探讨一下:“功德”是佛法吗?
我们知道西方的佛学里没有超自然的力量,不存在因果报应的说法。但我想说的是,即便存在“功德”这个机制,这种贩卖功德的做法,也不符合佛法。咱们干脆假设布放真的能换来功德。你给庙里捐款,庙里就通过某种神秘机制让你心想事成,拿人钱财与人水灾,这是合法的生意。僧人如果有这种能力,完全可以开办这样的生意,这也是一种服务。或者,僧人思想境界更高不屑于收钱,你只要给我一点米,我就能保佑你家孩子上大学。这也是合法服务。合法的意思,是符合“国法”
但是如果你说这个服务符合“佛法”,那我就要提出一种质疑。价位之所以“求”佛,是因为心里有一种欲念,任自己的力量满足不了,有什么东西想得得不到,于是就贿赂佛祖,指望佛祖能帮他得到。
佛法的核心思想是人不应该被自己的欲念所控制,佛陀如果听说你的一个欲念是通过世俗力量无法满足的,那他肯定劝你舍弃这个欲念,他怎么可能动用超自然力量帮你满足欲念呢?
所以真正求佛的人,是不是根本不应该“求”佛?佛学处处强调自由,自由首先得自主,连五蕴都是空的,那你怎么能指望一个外部力量呢?你的感情想到得到什么东西,你就通过贿赂佛祖的办法来得到,你的感情不想要什么东西,你就通过贿赂佛祖的办法来让这个东西远离自己。这哪是自由了?这要佛法不是南辕北辙吗?
2.佛法让人消极吗?
我们印象中一种人出家是因为看破红尘。或者失恋了、或者家破人亡、总之是各种不幸,决定退出游戏,不玩了,去学佛。这似乎是说佛法是最适合没有感情的人,你老老实实过个简单的质朴的生活,打坐冥想就是你的娱乐了。如果人人都这么消极,世界怎么进步呢?
但是我们了解到的佛法,似乎从来都没有说让人没有感情。佛法一直说的是不要被感情所控制,冥想是要观察感情,不是要消灭感情。如果一个人有想法创业和技术,想开个公司,想把公司做大做强------请问佛陀在场,会不会反对他这么做呢?我觉得佛陀不会反对。
佛陀真正反对的是被某个东西劫持。
比如现在有一个老王,特别想赚钱,认为赚钱是第一位。为了赚钱,老王牺牲了与家人相处的时间。老王把朋友自动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利于他赚钱的人,一类是帮不上他赚钱的人,而他只跟第一类人交往。老王看生活当中的东西都是用钱的角度去看,有利于他赚钱的他就关注,跟赚钱没关系的他就忽略。
佛陀认为老王的双眼被蒙蔽了,他生活在自己的幻想的世界之中。佛陀反对我们成为老王。
而另外有一个老张,虽然也开公司赚钱,但他认为世界是多姿多彩的。他尊重每一个人,真诚地跟每一个人相处。他认为每个东西都有自己的价值,经常关注一些和自己事业无关的事情。哪怕你做的事他完全不懂,他也愿意听你讲。他随时都能发现周围美好的东西,一天到晚心情愉快。佛陀应该会认为,老张眼中的世界更加真实。
假设还有一个老李,情绪非常的消极,对外部世界没有兴趣,看什么都是灰色的。我猜佛陀一样会和反对老王一样反对老李。老李也被自己的感情劫持了,他沉溺在以往的失败情绪中不能自拔,他想把世界都变成灰色。
佛陀本人活着的时候,可是非常积极进取的。他到各地发表演讲,跟人搞辩论直播,每次都必须自己赢了才高兴。他带了很多徒弟,留下一大堆话。佛陀是在做一个事业,而且他也在把自己的事业做大做强。
3.做慈善该”以慈悲为怀”吗?
通俗作品里的出家人爱说的一句“以慈悲为怀”可是我们考察佛学的基本原理,真正的慈悲似乎不应该以慈悲为怀。佛法讲“无我”和“空”,慈善也应该从这里出发。我之所以要做个好人,是因为我认为“我自己并不特殊”。那么首先我不能为了自己加害别人,其次如果我有能力,我应该像造福自己一样造福别人和世界,这就是慈善。而从这个角度来看,现在流行的两种慈善的观念都是错的。
第一种慈善比较低级:做慈善是为了购买功德。比如有人打着信佛的旗号买了一些爬行类动物放生,这是慈善吗?这是购买,这和去庙里捐钱一样,都是为了自己。
第二个慈善行为:出于共情作用去做慈善。人类有个其他动物可能没有的“共情作用”,就是对别人的遭遇感同身受。我们看到别人难过的时候,自己也觉得很难过。
比如说,你在路上看到一个乞丐,身体残缺,你觉得他太惨了,你心里也难受。所以你就要去帮助他。而你帮助他就等于是帮助了自己,因为自己也不那么难受了。这个做法,难道不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感情需求吗?
今年早些时候耶鲁大学心理学教授保罗·布鲁姆(Paul Bloom)出了一本书。叫做《反共情》(Against Empathy)。布鲁姆反对应该共情而做慈善。
咱们想想乞丐这事的道理。这个乞丐故意把自己搞得很惨,他就得到了很多钱。而另外很多残疾人不屑于出来乞讨,靠自己的劳动力挣钱,可是因为你没有看到他们有多惨,结果他们拿到的钱没有乞丐的多。这公平吗?
再比如说,现在有些遭遇不幸的人在网上搞募捐,他得到的捐款,几乎就是取决于他能激起别人多少共情。如果我们因为共情作用而捐款,这就等同于谁的故事更催泪,谁就能拿到更多的捐款。这合理吗?
还有,发生了地震电视台就会搞一些捐款晚会。有时候电视节目给力一点,收到全国人民的捐款远远超过救灾的实际需求,那么多出来的钱应该怎么办呢?如果政府把钱拿去干别的事儿,捐款人肯定不同意,说我们损的钱必须专款专用。可是如果真的专款专用,难道让曝光和宣传决定哪个灾区收到的钱最多吗?
其实从佛法的角度,出于共情和捐款的购买功德是一样的。都是从“我、我、我”这个视角出发。真正修行的人应该人上帝视角------或者说宇宙的视角去做慈善。
假设现在有一支球队,你是主教练,你要决定今晚的比赛谁上场。站在每个球员的角度,每个人都希望自己上场。而你,有三个标准可以选择。
第一个标准是谁将来给我回报,我就让谁上。这显然是自私的,这是受贿,或者说你是在受贿将来能给你回报的球员。
第二个标准是看谁可怜谁上场。比如小王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打过主力了,他家里比较困难,你觉得让小王上场挣点比赛奖金。这也是自私的,你是在满足自己的同情心。
正解的标准应该是什么呢?是你站在球队、公司、联盟、观众、所有相关人员的立场上去做决定。那么正确的标准就一定是谁水平高就让谁上场。
我们看现在西方很多富豪做慈善,不是今天高兴想给多少就给多少,而是很科学的去安排。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做慈善做为一个专业的事情去做。
对普通人来说,也许最好的事情就是做”最适合你做”的事情,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如果你在路上遇到老人跌倒了,你应该赶紧帮助他------你这么做不是因为你想起了你的父母,而是因为第一:这件事应该做;第二:你离他最近,这件事最适合你做。注意,这个选择是上帝视角,就算佛陀本人安排,他也会让你去做。
也许“义不容辞”是比“慈悲为怀”更好的慈善理由。换句话说,也许慈善的最高境界是,我之所以做这件事,是因为这件事“应该被做”,而不是因为我自己想要做这件事。
最后总结一下:佛法的核心价值观是自由,修行的目的应该是不受自己情感的控制、不受外部刺激的控制,是自己觉得应该怎么做就怎么做,是自己的自由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