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街上走着,碰到了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子。他做了自我介绍,并说童子军一年一度的马戏表演就要在本周六晚上举行了,他正在卖门票。他问我是否愿意购买五美元的门票。我可不想把大好的周末时间耗在看童子军马戏表演上,于是谢绝了。“好吧,”他说,“要是你不想买门票,买我们几根巧克力棒如何?一根才一块钱。”我买了两根,但立刻意识到发生了点怪事,因为:(a)我对巧克力棒没什么兴趣;(b)我喜欢钞票;(c)我手里拿着两根巧克力棒傻站在那里;(d)他拿着我的钞票走开了。
为了弄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回到办公室,召集研究助理们开了个会。在讨论当时的情况时,我们逐渐意识到,在我照着小男孩的要求买巧克力棒的过程中,互惠原理在其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互惠原理的一般性规则指出,要是有人以某种方式对我们行事,我们理当对他还以类似的行为。我们已经看到,这一规则造成的后果之一是,面对接受的善意,我们感到有义务要偿还;而这一规则带来的另一后果则是,倘若有人对我们让了步,我们便觉得有义务也退让一步。经过思考,我的研究小组意识到,小童子军对我来的就是这一手。他要我购买1美元的巧克力棒,是以让步的形式提出的,在我眼里,这是他头一次请求(要我购买5美元的门票)的让步。如果我要遵守互惠原理的规范,我必须也有所让步。正如我们所见,我的确让了步:他从大请求退让到小请求,我则从不顺从变成了顺从,尽管我对他卖的门票和巧克力棒都没什么兴趣。
这是一个影响力武器如何植入顺从要求的典型例子。我“被”说动购买了某样东西,不是因为我对它产生了任何好感,而是因为购买请求的设计方法调动出了互惠原理的力量。我不喜欢巧克力棒,不要紧,小童子军对我让了步,我的磁带立刻播放起来,自己也让了步。当然了,以让步来互惠的做法尚未强大到在所有环境下对所有人都管用的程度,本书提到的任何一种影响力武器都没有这种功效。然而,在我和小童子军的交换当中,这一倾向足够管用了:我莫名其妙地出了高价,买了两根自己并不想要的巧克力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