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这个词,对我来说,是一个心驰神往的所在。我离开故乡,已经快二十年。
那里不仅有我的亲人,儿时的玩伴,熟悉到骨子里的景致,最最熟悉的天气和食物也都封存在那里。
人是一种奇怪的生物。持续一生的口味在童年就养成了。
自家的那个小厨房里,母亲烧的菜肴,烙制的葱油饼,腌渍的小咸菜,滋养和形成了我们对世界最初的味蕾感知。
当年的油饼,腌黄瓜、油辣椒,母亲在我如今的家里也做过,但是味道终究是不同了。
差在哪里呢。差在当时才有的情致。故乡的味道,说到底是家的味道、亲情的味道。
故乡的景致是独特的。即便只有细微的区别,我们一定也能辨识得出。
每个细节里都是回忆。
而这个回忆,对于我来讲,好像已经太久远了。
二十年的光阴横贯在我和记忆之间。
二十年的光阴,足够让我从一个懵懂孩童长成为一个经历了些沧海桑田的中年人。
故乡的季节是独特的。四季就像是岁月四个脾气秉性都不同的孩子。
在小学的地理课本上,被称作“四季分明”。
冬天漫无边际的雪,春天旷野里四处游荡的风。清凉如水的夏夜,在葡萄架下夜话,秋天满街满地的杨树叶子。那叶子的梗是可以用来“拉树油子”的。
一望无际的平原,更适合风的毫无阻挡、肆无忌惮的游荡。
风大的春天,一定是要蒙着纱巾外出的。
用一块薄纱巾把整个头都包起来,纱巾薄而半透明,并不会太多影响视线。
印象中尤记着,那么大的风,顺风的时候,风就用宽大的手掌托着你的身体前进,逆风的时候,身体前弓成虾米状,前行依然吃力。
北方的风一定是个强壮的汉子。粗粝的手臂和劲道,甚至有点蛮横无理。
粗犷是这里的关键词。
如此伦常的自然现象前面也要加个大字,仿佛大一号的才更贴合实际,也更过瘾。
故乡不只有大风,还有大雨和大雪。
那雨也是北方的性格,不会下缠绵悱恻的小雨丝。通常是风雨突变,大雨倾盆。那个爽利痛快,是水软风轻的江南所没有的。
大雨过后,泥泞不堪的小路是我们每天上下学的必经之路。
雨鞋从黏稠的泥巴里拔出来的时候,才会如释重负。而清洗雨鞋的事情,都交给了屋檐下接雨水的破桶。
那时候的雨后,总是能看见彩虹的。
非常清晰而壮美的彩虹,横贯整个天空。甚至,还会出现一大一小,一深一浅两只彩虹横贯天空的景象。
那是一种让人窒息的美。
阴云散去的天空,太阳耀眼无比。
在被雨水冲刷过的,闪着金灿灿的光芒的世界里,一个10岁的孩子,站在彩虹下面,总想忘情地大喊大叫。
每年冬天都会有几场可以真正称之为大的雪。
大雪封门的雪。
早晨醒来,门已经推不开了。雪有十几厘米高。由于北风的助力,雪在每一处都薄厚不均。
于是,有的早起的没有受到影响的邻人,会开始互助。帮衬着,把别人家门口的雪清除。
雪的质地稠密、紧实,可以牢牢地把我的腿卡在雪地里移动不得。
那时候通信不便,收不到、学校也不会发停课通知一类的。
于是,只要可以,孩子们都会自带除雪工具,顽强地来到学校。然后,轰轰烈烈地为校园除雪。
雪后初霁,阳光照在雪上,迷人的光芒映在每一个红彤彤的,热气蒸腾的年轻稚嫩的脸上。
总是觉得,当一个人开始不断回忆故乡,回忆陈年的人和事的时候,这个人已经开始衰老。
是啊,脂溢性角化都开始出现在身上了。
衰退已经从皮肤上开始了。
我猜,人的生长是由内而外的,而衰老相反。
我知道,有很多很多的人,都会离开故乡,在异乡生活一辈子。以前有,现在有,未来也有。
故乡,或者有着落后的经济、庸常的世相,不愿改变的人们。甚至像是被常年的低温冻结了的多年都不变的景象。
但是,故乡是每个人内心唯一的,独特的存在。它是安然而恬静的。在那里,一直都在那里。
向着远方独行的游子们,收拢你的行囊。2017年,让我们回乡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