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颐物语是传销吗?
辰颐物语的代理模式具体是什么样的?这样一个模式是否具有合法性?
我们认为代理这种说法可能不够准确。在合作前,我们通过和辰颐物语的创始人以及运营人开展深度交流的方式,对辰颐物语的经营模式进行了探讨和分析。
我们认为对辰颐物语现有的这种经营模式在事实上应该理解为水果批发,辰颐物语并没有改变通过从果农处收购现摘水果,将水果批发销售给经销商,由经销商进行销售的模式,只是在销售和发货环节上利用社交软件做了改良和变革:
第一,传统的实体、线下的水果批发、销售模式是有极为明显的地域性,新型的、线上的电商平台的水果销售模式又困于水果易腐、口感等主、客观因素,所产生的信任缺陷导致交易规模无法批量化,而辰颐物语利用社交平台的社交属性,通过好友间的信任背书实现了跨地域的水果线上销售的可能;
第二,传统的实体、线下的水果经销商,需要租赁店面,需要自行满足和配备储存水果的条件,导致经销商需要支出大量成本,提高了水果的销售价格,不利于农产品的快速销售,而辰颐物语通过果农直购,自行建仓,按照经销商指示发货至客户手中,减少了流通环节。
因此,辰颐物语现有的经营模式,究其实质是将线下的批发、销售模式转为线上的批发、销售模式。
辰颐物语各级代理商权益和职责具体怎么分化呢?权益和职责是否具有合法性?
通过和辰颐物语的创始人以及运营人开展深度交流的方式,我们发现辰颐物语的水果销售事实上是建立了在网络区域之间的总经销和分经销,网络区域之间的划分主要是以各自的微信好友为限,在各自微信好友之间通过信任背书的方式向好友销售水果。这和传统的地域性销售不同,这一点就是我们之前提到的,也是借助社交平台对传统销售模式的一种改造。
外界有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会误认为这种模式是传销,什么样的行为会被定义为传销呢?为什么说辰颐物语不属于传销组织?
传销主要有三个特征:一,拉人头;二、有一定层级(通常是3级以上);三、上级通过发展的人数返利来牟取非法利益,对社会没有产生任何实际价值。
很多人判断传销只看层级,实际上是对传销行为的错误理解,有时候表面上只设定了两级或者三级,但事实上,其也还是通过人头来获取利益,并没有产生实际价值的情况下,仍然可能会被认定为传销。所以对于是否为传销行为主要应当认定是否存在牟取非法利益,该行为是否是仅以人头的数量获取最终利益。
据我们所了解,在辰颐物语的经营模式中,各经销商的获利主要是通过销售水果的数量、差价取得获益,而非单纯依靠以获得总经销的资格取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