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工作涉及公司的核心业务,你跳槽到同行业,同类型公司,原公司的损失将不可想象。所以公司会要求与你签竞业限制协议,就是你不在这干了,你也不能在同类型产品、业务的公司干,自己也不能生产原来公司的产品或经营业务。
公司想用竞业限制协议,追究劳动者的责任,必须满足下面的条件:
支付劳动者保密费或竞业限制补偿费;
公司只能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签订该协议;
该协议期限要合理,一般不超过2年。
员工不愿意签竞业限制协议,原因有这两种:
第一是协议书太复杂,对员工要求太多太高,员工因此产生了恐惧感。HR应与员工认真协商协议书内容,制定一份公平对等的协议书。
第二是员工心里有想法,就是不想签。签这个协议,为的是保护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生存至关重要。如果员工到这个岗位,本来就心术不正,公司的规章制度能管得了他。所以,为了不给企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HR必须明确告诉他,要么签署协议书,要么离开保密岗位,因为这是保密岗位必须要做出的选择。
有的公司和每个员工都签,员工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义务,公司是要支付补偿金的,所以公司首先要区分劳动者岗位的类别,看看有无必要签。另外,关于补偿金的标准,员工和公司可以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裁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