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午点外卖的时间到了,葛墨照例站起来问我今天是否依旧香菇肉片盖浇饭。而我正忙着跟一个北方的客户打电话,隔着一千公里的距离,点头哈腰。
葛墨的眉头拧成一个 “川”字,他一直都看不惯我狗腿的样子。
可他不是我,他一个品保的小主管,有着大把的机会对着供应商颐指气使,哪有闲心来理解我们这些销售小姐的苦衷。
就在刚刚的电话里,客户刁钻地把我昨天发给他的产品报告批斗得渣渣都不剩,还刻薄地说,如果今天写的还不能另他满意,我就自地觉地出差过去,搬个小凳子坐在他旁边,写到他满意为止。
真真是伤自尊啊,体无完肤的地步。
我长长地吸了一口气,极力把自己的语调调整到志玲姐姐的模式,桌子底下的手掌却握成白骨爪,想象着以怎样的角度,去抓花电话那头的脸。
终于,电话那头也要吃中饭了,但挂电话的前一秒不忘威胁我说,如果今天下午五点之前,没有收到我的最终版,我的经理就会在五点零一分收到投诉电话。
电话的嘟嘟声,提示我终于可以清净下耳朵了。我“啪”的一声,挂掉电话。我不能对客户怎么样,但是我可以摔电话,可以骂人。
葛墨成了我撒泼的对象。
“葛墨,你没事瞎叫什么,没看见我正在打电话吗?吃饭有那么重要吗?每天就知道吃吃吃……”
可葛墨没有乖乖地等我炸完所有的炮火,就接了一个电话跑了出去。让我怒气歇在半空,独自抓狂。
不一会儿,他又回来了,一手提着外卖袋子,一手捧着大杯的鲜榨橙汁。
大老远的,他冲着我笑出一排大白牙。拿了个外卖而已,怎么就能乐成一个傻子。
葛墨小心翼翼地把外卖放在我的桌子上,然后把吸管插好,筷子放好,盒子盖打开,香菇的独特香味立刻勾出了我肚子里的馋虫。
我决定吃饱饭再找他叨叨。
葛墨在一边,嘿嘿笑着,毫不在意我一边吃饭一边对他翻着白眼。葛墨后面的一个品保小弟,长长地,重重地叹了一口气:“真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啊。”
2
是的,我对葛墨这么嚣张,大抵是藏着私心的。因为我听说,他喜欢我。
对啊,每天早上花样百出的早餐,中午准点的外卖和饮料,下午雷打不动的甜品小食,还有晚上下班后,顺路包送到家的小“丰田”。这一切,不都是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的佐证吗?
甚至有人隐晦地告诉我,葛墨还有个藏在带锁抽屉的小本本,里面专门记载着我的一食三餐的甜咸喜好,甚至日历上还圈出了我大姨妈光临的日子,说是为了避免在我特殊时间买到了凉性食物。
这个…..我其实听在耳里,尴尬比高兴更多一点。因为这场听说来的爱情,总归少了落地生根的理由。葛墨这不高不矮,不瘦不胖的路人特质,很难激起我的“垂怜”,再加上他本人从来都是三缄其口,也着实让我为难,我总不能为了一个听来的喜欢,跑去拒绝他吧。
所以,我变得越来越厚脸皮,越来越心安理得,甚至脾气也越来越臭。当然,仅仅是对着葛墨,我才有大小姐的傲娇劲儿,离了他,我还是那个电话里的怂包。
但怂包的气,总得有出口啊。葛墨好死不死地又从挡板那边探过头,问我今天的外卖是否合口。
而我刚好觉得今天的香菇,有一股苦苦的怪味。于是我“啪”地甩了筷子,把盒饭哗啦啦倒进垃圾桶,然后凶巴巴地吼葛墨:“我不是说过,不要买公司对面那家外卖吗?他们家香菇用的不新鲜,还重油重盐,用来掩盖食材的不新鲜,你怎么就是不…..记得呢?”
我差点脱口而出的是“不长记性”,但终归只是同事一场,我不好蹬鼻子上脸地摆出训“男朋友”的架势。
葛墨依旧没有生气,抓抓头发说:“那我再去给你买一份,你想吃什么?面条还是米饭?”
我对着饥肠辘辘的肚子赌气说:“不吃了,一会儿还要赶报告呢。”
唉,对着这样的软棉花,我真是没辙了。
3
下午三点,我总算改好了一版,伸着懒腰站起来准备打水喝。一转头,就看见葛墨站在隔板那边,冲着我笑。
这家伙,好像每天都是开心得不得了的样子。
“干什么!”我没好气的问他。
他变戏法似地,从隔板那边递出一袋蛋糕,看着像是自制品。香甜的味道立刻拉响了我的肠胃警报,我两眼放光。
葛墨殷勤地把蛋糕塞到我手里说:“杯子给我,我给你打水,你赶紧吃点蛋糕垫底,下班后,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等葛墨回来的时候,我已经飞快地干掉了整块蛋糕,还没有形象地舔着手里的渣末。
葛墨把水杯放在我的桌子上,没有像往常那样,嘲笑我的毫无形象,而是打开我的电脑,认真地看我刚写完的报告。
葛墨把脸凑过来的时候,我第一次发现,他的睫毛还挺长,皮肤也很细腻,头上的洗发水有股清爽的香味。
葛墨对着电脑屏幕看得全神贯注,我却看他看得心猿意马。倒不是我真被他勾魂了,而是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些明明暗暗的传言。
这家伙到底喜欢我什么呢?我刚毕业来这家公司也没几个月,怎么就一下子撞了桃花运?
葛墨没有发觉我的走神,而是指着报告开始念叨。
“你看看哈,报告的表格,要做的细致一点,数据呢,统一要留两位小数点,还有这个地方,写原因的时候,最好中间对齐,划重点线,还有原因尽量写详尽而且用词专业,这样客户才会相信我们。”
葛墨一边对着屏幕讲解,一边飞快地修改,像一个稳重的剑客。一番捣拾下来,报告果然变得专业多了。真不愧是能做到小leader的人,两把刷子还是有的。
等到全部修改完毕,已经四点了。葛墨站起来,脸上微微冒着汗。我问他是不是办公室有点热,他摇摇头又点点头,最后走开了。
我赶紧张罗着发邮件,咬咬牙点了“发送”,然后给客户打电话说,报告已发送,请您过目。
四点一刻,收到客户邮件:可以了。
我长长的吁了一口去,瘫在椅子上,肚子也随即坍塌,开始咕咕乱叫。我很想吃饭,这次是真的。
4
时钟终于晃悠到五点,我被饥肠辘辘的肠胃命令立刻停手罢工,觅食保命。
葛墨先于我,从座位上弹起来,指着手机里的一家餐厅说,新开的,今天大酬宾,速度点,一起去抢座。
我疑惑他怎么就这么笃定我一定会跟着去,但好像也没有反驳的理由。
五点半,我们打的来到了这家新开的四川火锅店,里面装修得红彤彤一片喜庆。我的心情也跟着热烈起来。
果然,人在饥饿的时候,容易因为能量的匮乏而思维散漫,我竟然想到了葛墨的长睫毛,寻思着要不要问他,用的是哪家的睫毛膏。
葛墨拍了我一下,问我怎么走神得这么厉害。我心虚地摆出要你管的臭脸,其实手心在冒汗,许是四周严丝合缝的火锅辣味提前刺激了我的神经吧。
葛墨贴心的要了一份鸳鸯锅,把清汤一面朝着我。我抗议:“吃辣可是我的天赋,不要埋没了我的无穷潜力。”
葛墨严肃地不理我:“中午没有吃饭,肠胃空空,要先吃点清淡的压一压,等你到了我这个年龄,就知道肠胃健康的重要性。”
葛墨说这句话的时候,还真有点年长大叔的威严感,和平时在公司里,一副对我逆来顺受的样子截然不同。我嘟嘟嘴:“不就是比我大五岁吗?干嘛这么老气横秋。”
葛墨没理我,只是手脚不停地往火锅里倒配菜,牛肉很明显地全部丢到了我这边。我的小心脏不动声色的咯噔了一下,脑子里警铃大作:这个家伙在攻陷阵地,我要死守到底。
可嘴巴却不听脑子的,我唐突地问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这个问题,其实我早应该问了。可是我就憋着,像是赌气去看一个大叔的殷勤可以续航多久。但是葛墨的耐心是超长待机,提前一步磨掉了我的耐性。
“因为我想对你好。”
“就这么简单?”
“是的,难道还需要理由吗?”
“难道不需要理由吗?”
此刻我们的对话像琼瑶剧一样矫情,可是我决定作妖到底。我就是要挖出葛墨的心来看一看,他的真心到底有几斤几两。
“其实,我…..”
“打住!”
我其实很怂,很怕葛墨会真的捅破最后那层窗户纸。因为我还没有想清楚,在他这句话的后面,我应该作何反应?是从此老死不相往来?还是水到渠成地谈一场“忘年恋”?
我不确定,所以我像个逃兵一般,命令葛墨站在原地不要动,然后自己再往前挪了一步,示意两个人的界限必须分明。
啧啧,我真是一枚妥妥的绿茶婊,毋庸置疑。
我打心底鄙视着自己,然后把一大捆生菜塞进嘴里,嚼得嘎嘣脆。
葛墨也不恼,只是宠溺的往我这边烫了更多的生菜,叮嘱我,不要全部吃生的,如果店里没有洗干净,会吃坏肚子。
我一边嚼,一边笑得天真无邪,最后腮帮子都笑酸了。我吞下最后一口生菜,对葛墨说,周末陪我去参加一场婚礼吧。
5
婚礼在三百公里外的C城,主角是我的前男友常青。几个星期前,他发我请帖的时候,问我,是否一个人去?
鬼使神差地,我说两个人。
常青在微信里,明明“正在输入”了好久,最后却只出来两个字:好的。
我点开了常青的新头像,现在换成了他和准新娘的婚纱照。准新娘是个瘦长身材的姑娘,这倒符合他一贯的口味。犹记得,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他时常感叹,如果我再拔高五厘米就好了。是的,我只有160,他的理想对象是165以上,这样才能搭配他185的个头。
大学里,常青是学校辩论赛的队长,而我因为偶然机会看了他一场精彩绝伦的辩论赛后,就对他着迷了。是我先追的他。
彼时,他身边莺莺燕燕正络绎不绝,但是他对我说,只是因为在人群里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记你容颜。
大抵长得帅的男生,都会情话张口就来。我的主动,他的“垂青”,让这段恋爱来得恰逢其实,山崩地裂,这也让我无端相信,我和常青的爱情会像他的名字一样,是一颗永不凋零的常青树。
可是事实很快打脸,这场恋爱并不是一颗坚挺的常青树,而是一棵春天吐芽,夏天开花,秋天枯黄,冬天凋零的落叶树。
我们的恋爱始于大二的上学期,终于大三的上学期。一个四季轮回,刚刚好。而分手的理由,很简单,因为不爱了。
常青的口才是真的好,他硬是能把一场你死我活的分手苦情戏,升华为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励志大片。最后他还深情地说:“分手后,我依旧是你最坚实的臂膀,最珍贵的朋友,最难忘的回忆。”
老实说,我很认同最后一句话。因为他真的成为了我活了这么久,最最难忘的一段回忆,谁让他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呢。
再往后,他的身边来来去去了很多个姑娘,这总让我想起《甄嬛传》里的一句台词:这后宫的女人啊,跟御花园的花一样,谢了总有再开的时候。
而我再没机会成为他的“心上花”,而是变成了他身边四季常青的友谊树。
我真不是有多么的伟大,而是打心底的那股不甘心,支撑我一路观望下去。甚至他临近毕业的那次分手,还是我跑去超市买的啤酒,陪着他在操场上喝到半夜,喝到肠胃痉挛。最后,常青倒在我身上,睡死过去,而我捂着肚子,用手撑到天明。
常青第二天感动得眼眶红如小兽,小心翼翼地挪过来,抓着我的手问,要不要重新开始?
我立刻拒绝了,并不是我有多么的理智多么的绝情,而是那晚耳机里循环往复着一句歌词给了我力量:你应该大声说拜拜,就算有眼泪掉下来,这一段心碎神伤纠缠的爱,就此忘了吧。
我甩掉常青的手,装得云淡风轻:“我还要留在这里读研,而你要回你的老家,我们终究是无缘。但我始终好奇,你最后会停留在哪家姑娘的门口。所以你结婚的那天,记得喊我过去看一看。”
6
那天一下出租车,就大老远看见常青站在门口迎客,身边的瘦长姑娘,如影随形。
常青总体还是和大学时候一样,挺拔高大,笑容爽朗,唯一不同的是毕业后的这两年多,添了些幸福肥,肚子上的那块肉都快藏不住了。不过照片里倒是一丁点看不出来,看来现在的PS技术真真到了鬼斧神工的境界。
常青这时总算看到了我们,脸上的细微变化立刻被我捕捉到了。我确信那里夹杂着一丝丝的失落。对的,私心于我,我就是想看见常青曲终人散后的落寞,才对得起从前那些年,终日郁郁寡欢的自己。虽然他的阴郁只有那么一瞬间,只有我从前的万分之一,但也足够了。
因为我终究是爱过他的,是的,爱过,不是爱。
我没有上前跟他说更多的话,而是拉着葛墨站在他们面前,很官方地说,恭喜你们新婚快乐,祝贺你们百年好合。
进大堂后,我拉着葛墨寻了一个偏远的角落就坐,然后静静地看着面前洁白梦幻的婚礼台。这是一场曾经在我梦中出现过的婚礼,而现在我置身其中,却是梦醒的时候。
葛墨在桌子底下,悄悄地握了握我的手问,是不是难过了。
我第一次说了实话,对自己,也对葛墨。是的,我有点难过,可也是那句歌词里唱的:大声说拜拜,你别怕自己没人爱,这世界还是精彩,你又何必单恋一枝花。我和常青的故事,其实早就零落成泥碾作尘,没了香如故。
葛墨点点头,似乎很满意我的回答,不过说出的话却是:“嗯,你的文采不错,很适合当作家。”
真真是个情商堪忧的钢铁直男。
不过,他的下一句话却是:“那作家大人,要不要考虑把我写进剧本里?”
“那剧情是什么?”
“女主爱上情深不寿的男主,历经磨难,但剧终反转,男二得以扶正,柳暗花明又一村。”
“真俗。”我翻了个白眼。
葛墨嘿嘿笑着,在自以为是的幽默里继续傻乐。
这时,耳边结婚进行曲缓缓响起,预示着婚礼正式开始。新娘挽着父亲的手,沿着玫瑰百合簇拥的红毯路,缓缓走向台上的常青。
台下一片寂静,仿佛都被这庄严神圣的一幕震撼住了。
主持人问:常青先生,你是否愿意这个女人成为你的妻子并与她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她,照顾她,尊重她,接纳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这时候的常青像是变成了另一个人,一个我不认识的人,站在台上,庄重而肃穆地说:“我愿意。”
而他对面的姑娘,脸上糊满了泪水,幸福地一直点头。
这是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的场景。
可是很奇怪,此刻的我并不嫉妒,也不伤心,而是打心底的高兴。就像立刻忘记了前尘往事,更或者像是真正地变成了常青的知己老友,真切地,迫切地,希望他永远幸福,且不打折。
是的,世界上的每个人和其他人的相处模式都带着一定的随机性,新娘之于常青,曾经是朋友,现在是情人,常青之于我,曾经是情人,现在是朋友。
其实,我也曾有成为常青妻子的可能。可是在现在的这一刻,在这个宇宙中,最终的结局是我成了他朋友,她成了他的新娘。
那么葛墨之于我,是什么呢?
这是我第一次思考这个问题。身边的葛墨心有灵犀一般地看向我这边,眼神里写满了问句。我主动伸出手握着他的手。
这个没有常青高大,没有常青好看,没有常青年轻,但手掌比常青温暖的男人是我笃定了地,能够走完此生的人。
这样就足够了。
我转过头对葛墨认真地说:“我听说啊,你喜欢我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