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特别喜欢李娟,已经忘记是从哪里得知她,像喜欢其他作家一样,看了一本作品觉得喜欢,就马上看齐全套,看到后来心里发厌为止。但李娟就还好,从《我的阿勒泰》到《冬牧场》、《羊道》,到手上这本《走夜路请放声歌唱》。
翻开来,第一句是:
北风呜呜的吹,你像是深深的钉在冬天里的一枚钉子。
煽个情也这么别致,北风看到都会心里一痛哒!(这句是我说的)
书里她借朋友的口来调侃自己,也是棒呆:“在很久很久以前啊,奶奶认识一个外星人叫李娟。她明明是个外星人,还死活不肯承认,装得跟个地球人似的。整天到处乱跑,去了一个又一个城市,换了一种又一种生活。但哪一种生活都不能长久的适应。她以为只要多多的努力,一个城市一个城市的去挨个尝试,挨个寻找,总有一天会找到一个属于自己适合自己的地方。可是她毕竟是个外星人,外星人怎么能习惯地球的世界呢?问题的最根本最关键之处就在于,地球,不是她的星球,哪怕走遍了整个世界,也不会过上她想要的生活。只有离开地球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的途径。可是,她偏偏就想不通这一点,整天还在马不停蹄地跑啊跑啊。她实在是一个不幸的没有现实感的外星人。离开乌鲁木齐还能买一张硬卧的火车票,那么离开地球需要什么工具呢?可能就只有火车硬座了。”
看得我老人家心有戚戚焉,好想说我也是啊,我们手拉手回外星去呀!我们外星人活着太痛苦了!在这里插上一首诗:
“白头发老爷爷说
少年时眼看飞碟渐渐离去
为了爱情选择成为地球人
白头发老奶奶说
一个月弄丢三把伞
立刻给我滚回外星!”
不开玩笑并负全责地说,李娟的文字是我个人近年来比较着迷的风格,散文也好,小诗也好,自由自在活泼灵动,完全野生清新自然美,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只想大段大段摘抄下来送给大家欣赏,各位,你们在所有心浮气躁不大想活的时候,看看李娟吧。她就是我爱豆,不接受反驳意见。
“在呼蓝别斯,大片的森林,大片的森林,还是大片的森林。马合沙提说,走夜路要大声地歌唱。在森林深处,在前面悬崖边的大石头下—-你看!那团黑乎乎的大东西,说不定就是大棕熊呢!大棕熊在睡觉,在马蹄声惊扰到它之前,请大声歌唱吧!远远地,大棕熊就会从睡梦中醒来,它侧耳倾听一会儿,沉重地起身,一摇一晃走了。一起唱歌吧!大声地唱,用力地唱,“啊,啊~~~”地唱,闭着眼睛,捂着耳朵。胸腔里刮最大的风,嗓子眼儿开最美的花,唱歌吧。
呼蓝别斯。连绵的森林,高处的木屋,洗衣的少女在河边草地上晾晒着鲜艳的衣物,你骑马离开后,她就躺在那里睡着了,一百年都没有人经过,一百年都没有人慢慢走近她,端详她的面孔。她一直睡到黑夜,大棕熊也来了,嗅她,绕着她走了一圈又一圈,这时远远地有人在星空下唱歌。歌声越来越近,她的睡梦越来越沉,大棕熊眼睛闪闪发光。
夜行的人,黑暗中你们一遍又一遍地经过了些什么呢?在你们身边的那些暗处有什么被永远地擦肩而过?那洗衣的少女不曾被你的歌声唤醒,不曾在黑暗中抬起面孔,在草地上撑起身子,循着歌声记起一切…夜行的人再唱大声一些吧!唱爱情吧,唱故乡吧。对着黑暗的左边唱,对着黑暗的右边唱,在对着黑暗的前方唱。边唱边大声说:“听到了吗?你听到了吗?”夜行的人,若你不唱歌的话,不惊醒这黑夜的话,就永远也走不出呼蓝别斯了,这重重的森林,这崎岖纤细的山路,这孤独疲惫的心。
要是不唱歌的话,黑暗中教我到哪里找你?教我如何回到呼兰别斯。那么多的路,连绵的森林,起伏的大地,要是不唱歌的话,有再多的木薪也找不到一粒火种。有再长的寿命也得不到片刻的自如。要是不唱歌的话,说不出的话永远只哽咽在嗓子眼里,流不出的泪只在心中滴滴悬结坚硬的钟乳石。
我曾听过你的歌声,那时我站在呼兰别斯最高的一座山上的最高的一棵树上,看到了你唱歌时的样子。他们说:“唱歌吧,唱歌吧!唱歌,熊就不敢过来了。”你便在冷冷的空气中陡然唱出第一句。像火柴在擦子上擦了好几下才“嗤”地引燃一束火苗,你唱了好几句才捕捉到自己的声音。像人猿泰山握住悬崖间的藤索,你紧紧握住了自己的声音,在群山间飘荡。我就站在你路过的最高的那座山上的最高的那棵树上,为你四面观望,愿你此去一路平安。
ok,亲爱的,哪怕后来去到了城市,走夜路时也要大声地唱歌,像喝醉酒的人一样无所顾忌。大声的唱啊,让远方的大棕熊也听到了,也静静起身,为你在遥远的地方让路。”
看完,有没有很想打包行李去趟呼蓝别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