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从江苏南京刮起了一股“取消门诊输液”的小风暴。
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山西、安徽、四川等省市纷纷跟上江苏的步伐,使这则新闻又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看完这则新闻,
安安想到了自己悲惨的童年。
因为体弱多病,平均每月至少得跑三次医院。由于从小用药过多,耐药性太强,医生大大一言不合就给我扎吊瓶。常年累月扎下来,直接导致了安安长不高……
(喂,这和长高有什么关系吗!)
我国“输液大国”的名号“威震世界”,静脉输液滥用一直是我国过度医疗中最令人诟病的一环。自从大伙儿慢慢了解了抗生素和输液的危害后,异口同声地对全国各地推行禁止门诊输液的举措大为赞赏。
有新闻媒体称:
“不管多晚,只要认识到了错误就是好事儿。”
这年头有的鸡都不打抗生素了,
还能随便给人打?
时光机➤➤➤鸡战抗生素,决战在何时
静脉输液在医学上属于侵入性操作范畴,相当于一次小手术,所以门诊不提供输液被认为是国际医务惯例。注射液中的不溶性微粒进入血液循环,极易出现静脉炎症等不良反应,尤其是伴随输液产生的抗菌药物滥用,将最终导致无药可用。一般来说,输液是仅对急救、重症患不能进食患者使用的“最后给药方式”。
静脉输液滥用的危害极大,让我们庆幸的是,这股“浪潮”来得很及时!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而这些好的改变通通来自于一纸小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通知》)
Q:《通知》在法律里算个什么级别?
A:我国的法律法规分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总裁)、行政法规(CEO)、司法解释(总监)、地方法规(经理)、地方规章(主管)、部门规章(小组长)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小职员)。而《通知》就属于“其他规范性文件”
要知道我国并未在国家层面对医院的门诊输液做出统一规定,但多省份纷纷效仿江苏,采取了限制并直至全面取消的策略。这场医学界的“变革”由地方开始,几个月间迅速蔓延至全国。
国家医改登台唱大戏,但除了医保以外,我们甚至可以夸张的说,目前并没有见到实质性的效果。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增加医疗财政投入……这些不是我等小老百姓能关心得了的问题。
开药,打针才是我们能亲身体会到的。正是这场地方层面的变化让我们看到了医疗服务实质性的改变。
但素,这样的局面让法学界表示很尴尬。我国法制如此健全,竟然没有一部统一的卫生法,各个卫生法律法规目前仍散布于其他法律中。
(2014年12月30日,全国人大召开基本医疗卫生法起草工作机构第一次全体会议,社会普遍关注的《基本医疗卫生法》的立法工作启动)
别看安安嘴毒,但是还想为我国的白衣天使正正名,我国的医疗还是粉不错滴。
前阵子有一位小盆友在美国为了治脱臼,花去了一万大洋,换来了长达50多页的诊疗记录,孩子的爸爸发了一条长微博,替网友们解开了“国外医疗”的神秘面纱。
换作我大天朝医生,也许就是一怼的事儿!
还有,李冰冰曾在微博上曝出自己在国外输液的流血事件,并称十分想念祖国的护士姐姐扎针的手法。
眼见我国“小感冒大输液”的畸形医疗状况正在得到改善,虽然挑战了民众多年形成的就医观念。
但谁让咱看病人数多呢,
该改的只能慢慢改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