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写作是第二单元的第一次写作文。第二单元的大标题是理解权利义务。我们要怎么理解权利,权利和义务又是什么关系呢?这些答案都会在第二单元揭晓。今天我们就来大体讲一讲。该怎么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以及为什么要依法行使权利?
在第一单元中,最核心的一句话就是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那么宪法到底是如何保障人民权利的呢,他保障的又是什么人民权利呢?
人民最基本的权利其实就是人民幸福生活。这是人民最大的人权。人生而自由,平等,这些是自然权利,被称为天赋人权。但是在社会中,除了天赋人权,也有一些宪法赐予人民的人权。我们把这些称为人民基本权利。人民基本权利大体分为三种。1.政治权利和自由。2.人身自由(广义)3.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我们先来看第一种:政治权利政治权利包括三种,一种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我国只要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种族,民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情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唯一一个条件就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让公民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这项权利是公民参加管理国家与管理社会的基础。第二种便是公民享有政治自由。但凡是我国公民都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些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加国家的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协助广大人民或国家机关人员让国家变得更好。还有一种便是人民的监督权。国家由人民当家做主这句话真的就在这个政治权利上面体现出来了。监督权规定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但是前提是不可以捏造或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这个权利不仅可以使人民更加轻国家,还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让国家变得更好。
第二大种要讲的便是人身自由。广义的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由此得出四个分支。一个是狭义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还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的三条。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这样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投身于政治管理以及可以更好的生活。狭义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就是规定了任何公民不可以被非法逮捕,也不可以非法被搜查自己的身体。这是对人身自由的一种侵犯。他与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是紧密向南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就是说公民都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的需要。我们都应当享有受他人与社会尊重的权利。我国的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或诬告陷害,公民的人格尊严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另外在人身自由中也规定了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住宅是公民的私有财产,所以说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最后一个便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我们来设想一下。如果一个人与他的上司在讨论公司的秘密情报,结果被人泄露出去了,公司可能会面临倒闭的风险。这是一个非常非常可怕的结果。所以说从根源上保护通信自由以及通信秘密是非常非常有必要的。这也是广义的人身自由中的一种。
还有最后一大种公民基本权利便是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我们大致把它划分为财产权,劳动权以及物质帮助权,还有受教育权及文化权利。我们只要仔细的观察一下便可以发现这五种权利为我们的一生保驾护航。在我们的一生中,除了我们的生命,最重要的就是我们的财产。一个人的生存以及发展物质和文化生活所需要的满足都离不开财产。所以宪法的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取得财产,并且可以对财产有四种行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在我们小的时候,国家赐予我们受教育权。每个人都有受教育权,教育为人人幸福奠定了基础,且为人类的文明传递心火,成就国家更美好的未来。为了让每一个学生都去上学,国家制定了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等我们过了受教育权的年龄,劳动权便一直围绕着我们。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嗯都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因为这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我国宪法对此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人们通过劳动保证合理的生活水平,实现自身的价值,也可以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一些奉献。等我们再老一些老到那种失去了劳动能力的年龄,物质帮助权就帮得上大忙了。我国的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不仅可以保证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也可以拉近个人与国家的关系。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权利便是文化权利。公民的文化权利包括很多种。比如有科学研究的自由,文学艺术的创作的自由。和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助于人民幸福生活的创造性工作给予鼓励和帮助。国家保障人民的文化权利。除此外我国公民还享有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这是权利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用到。实践这些基本权利不仅让自身的价值得到体现,也可以促进自身与社会的链接,与国家的链接。但是权力可以随便滥用吗?答案一定是否定的。行使权利都有边界,任何的权利都是有范围的。我国的宪法不仅规定公民基本权利还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边界: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以及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当公民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时,我们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这四种方法来保障自己的基本权利。
从这一刻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到公民的基本权利丰富多样,还再次回顾了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