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了,又开始思考渺茫的人生,无法安寐。想来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静心写下一段文字。罢了,说说我的偶像吧,一个执着到让人心疼的大男孩。
“三年前过气的我被生活所逼..为做服装生意沿途一路拍摄到巴黎...三月前我踩到狗屎的运气...让我唱歌拿奖拿到澳门竟然还有人气..”这是他的自嘲的原话,包括标点。我想,我喜欢他,大概就是因为他在穷困潦倒时还能记住梦想,在让生活虐的体无完肤时还能温柔待人,在经历过大起大落后还不忘初心。
10年前,以歌手的身份出现在大众视野,10年后,以另一种身份吸爆万人眼球,从此霸屏综艺,大红大紫。可是他的认证只有一个-------原创歌手。“音乐不死,赚钱养梦”这是无数音乐爱好者最初的誓言。可是细数,又有几个在经历过10年的岁月变迁后,还走在这条路上的?我所以欣赏执着的人,不为别的,就冲那点勇气,敢带着冷嘲热讽,坚持自我的勇气。
如今的他,在观众面前像个丑八怪,极力展现自己“前台”那一面,为此很多人都骂他神经病,也有人说现在的他完全不用那样拼。可是,只有亲身经历过10年沉淀的人,才会懂现有成就的可贵。毕竟再炽热的心,也经不起第二个10年的摧残。就像爱情里很少有人会花10年时间等一个不确定的人。
人说,喜欢一个人,是始于颜值,忠于才华,陷于人品的过程。对于他,我倒是缺了第一个环节。我,始于执着。
作为一个理性的人,我不会因为一个人而喜欢一首歌,却会因为一首歌,喜欢上一个人。对于他,就如Excel里的多个属性对应着同一个元组一样,列表里的歌皆对应同一个名字。
“盛名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10时间,不长不短,一切,都来得刚刚好。
薛之谦,你的执着,我的骄傲。
哦,对,你的心愿是,世界和平。
而我的心愿是,多年以后,我还能在演唱会上见到你。
我的人生路上,你永远是那盏最亮的灯。
这篇文章构思了很久,最终写成这样,实在惭愧。看来带着感情的写作,并不一定会产生积极影响,有时候情到深处,便会不知所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