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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速读
《门口的野蛮人》的两位作者是:
布赖恩·伯勒(BryanBurrough),曾任《华尔街日报》匹兹堡纽约站的记者,现任《名利场》杂志特约记者,已经著有五部作品。
约翰·希利亚尔(JohnHelyar),曾在《华尔街日报》、《财富》和ESPN供职,现为彭博新闻社专栏作家,著有运动类畅销书。
这本书记录的是20世纪80年代,发生在美国雷诺兹—纳贝斯克(RJR Nabisco)公司的收购案,被称作是KKR这个老牌PE的一次经典战役。这笔被称为“世纪大收购”的交易以250亿美元的收购价震惊世界,成为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笔杠杆收购,而使后来的各桩收购交易望尘莫及。
这本书一上市就成为《纽约时报》畅销书,《财富》必读书,《福布斯》具影响力商业书,多边厮杀,令人瞠日结舌;环环相扣,令人叹为观止,像小说一样精彩的商业与资本世界!揭露商业与金融世界的潜规则!
电影概览
1987年10月19日是纽约股票交易所最黑暗的一天,史称黑色星期一。道·琼斯指数重挫508点下跌22%,创下了单日最大跌幅的纪录。一天之内,纽约股票交易所的总市值蒸发了5000多亿美元,相当于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八分之一。
雷诺兹·纳贝斯克当时美国最大的烟草和食品公司,知名品牌有骆驼牌香烟和乐之饼干,股灾当日纳贝斯克股价从65美元狂跌到45美元,尽管公司总裁约翰逊动用两亿美元资金回购股票就,但股价一蹶不振一度跌破40美元,几周之内公司的市值蒸发了近40%。实际上,纳贝斯克的业绩非常稳定,是一家公认的好公司,股价突然暴跌让一只暗中盯了它两年之久的基金喜出望外,它就是华尔街最有实力的股权投资基金KKR集团。
KKR集团的创始人克拉维斯给约翰逊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纳贝斯克的价值应该在一百美元左右,现在严重低估,如果管理层有兴趣的话,KKR集团愿意和约翰逊一起收购纳贝斯克。约翰逊当时并没有表态,因为他另有打算。既然公司这么值钱为什么不能自己把它买下来呢?于是约翰逊请来了美国运通和所罗门兄弟两大金融机构,请他们设计收购方案并提供资金支持,双方一拍即合。几周之后约翰逊代表管理层公开报价每股75美元发起了收购战,而在此之前股价仅53美元。
得知约翰逊联手其他金融机构踢开了自己,KKR集团的克拉维斯勃然大怒,在他看来,约翰逊是在自己的启发之下才想到了管理层收购,现在居然要把他一脚踢开,而且纳贝斯克是KKR集团盯了很久的一块肥肉,现在机会终于来了,煮熟的鸭子还能让它飞了不成。克拉维斯当机立断出价每股90美元直接叫板纳贝斯克公司,一场被称为世纪大并购的股权争夺战就此拉开了序幕。
半路杀出来的克拉维斯一下子打乱了约翰逊的部署,他不得不把收购价提高到92美元,但克拉维斯立刻还以颜色,报出94美元,双方你来我往轮番出价,这让约翰逊压力倍增疲于奔命,而克拉维斯好像没把钱放在眼里,每一次加价都显得非常轻松。此时约翰逊咬牙做出最后一搏,报价100美元。这一次克拉维斯没有应价而胆战心惊的约翰逊还不放心,自己主动加价一美元。当他认为稳操胜券的时候,沉默了几小时的克拉维斯再度出手,报价106美元。约翰逊彻底崩溃了,当众宣布放弃收购退出竞争,而克拉维斯以胜利者的自信再主动提价3美元。最后竞价定格在每股109美元。经过长达六周的价格拉锯战KKR集团最终以每股109美元的价格收购了纳贝斯克,交易规模高达250亿美元,是当时全球最大的一笔收购案。
克拉维斯哪来的这么多钱呢?答案就是垃圾债券。垃圾债券是八十年代华尔街最大的金融创新之一,它以少量自有资金外加拟收购目标的资产为抵押,因此大大降低了收购方的资金压力。当年的垃圾债券之王米尔肯曾经夸下海口如果有人愿意,我随时可以让他收购通用电气公司。通用电气那可是当年全球最大的公司。KKR集团靠垃圾债券融资收购了很多公司,他们也不管这些公司的股东和管理层是否合作,KKR集团屡次得手因此在华尔街获得了收购之王的称号,不过,他们还有另外一个不太好听的名字门口的野蛮人。收购战结束后,约翰逊黯然退出公司。几年之后KKR集团分拆卖掉了纳贝斯克获利甚丰,而帮助KKR集团发行垃圾债券的公司也分了一杯羹。
各路资本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却在争夺自身利益的同时提升了公司的价值,更重要的是此时的公司已不仅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企业,同时是可交易的商品,公司的价值被资本发掘得淋漓尽致。
商业启发
现代公司政治、公司价值、投资机会、销售技巧等都是这个影片贯穿始终的商业启发。
第一:从竞争双方的角度来看,和为贵。在商战中,抛开意气之争,寻求合作能够使大家都得到好处。竞争的目的不应该是为了竞争而竞争,竞争的目的是为了展示实力,博取砝码,从而在合作中获得有利的地位。
第二:从组建一个团队的角度来看,一颗老鼠屎能坏一锅汤。竞购的角逐双方本来差点已经达成合作协议,大家一起发财了,但是在一个非常枝节的谁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的问题上,双方的债券发行商无法达成协议,导致谈判破裂,不得不展开新一轮残酷的竞购,最终的结果是两败俱伤。
第三:LBO在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华尔街的LBO是在极为严格的法律框架之下操作的,法律方面的一点小小纰漏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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