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关系是人类社会的基本关系之一,买卖因契约而有规则,因规则而有共同语言。买卖关系更是一种平等关系,也应该是平等关系,等量劳动换取等量劳动,是一种理想状态,你有我无,我有你无,彼此交换,满足了更多需求。
有一种买卖关系,叫做纳税人购买公共服务,支付的价格就是税收。这本来应该是一种平等的买卖关系,纳税人交了足够的税应该享受应有的服务,服务不好就有权利挑剔和批评,甚至货比三家,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自我表扬也是情理之中,卖瓜的王婆一定自卖自夸。在这里一定不能没有购买者的声音,正常买卖关系一定不会有双方一致的对一方的表扬和赞美。对于服务的规模、品质和价格,必须经过协商,甚至讨价还价,对于服务质量和效率也要有约定和考核,要不然要议会做啥?
政府服务从来就不是免费的,公共服务同样没有一丝一毫是真的免费。那种所谓政府提供免费医疗免费教育免费住房,其实是有人付费的,绝不是政府栽了摇钱树。谁付费?当然还是纳税人,也许就有你,也许是其他人。公共服务如果设计的不科学或是管理不好,很容易出现该享受的享受不到,不该享受的大量享受。比如对权力者的夸张照顾和免费,以及奢侈的三公消费。事实证明,如果社会资源配置本来就不公,那么底层社会争取的所谓免费,最终都会被权力者分享。(宏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