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征文|我想再大声点,说声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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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25岁的自己:

hi,25岁的你。现在是北京时间2014年9月3日晚11时48分,大连。窗外正淅淅沥沥地下着小雨,也算一扫秋老虎的狂轰滥炸。我刚和大哇通完电话,和他聊了聊30岁的梦想。我突然想到,两年后我也25岁了,从床上忽地一下爬起来,心血来潮想给你写封信。

前一段时间看了《最好的时光》,感受完张震与舒淇演绎的三生三世爱,脑中瞬间萌生出无数的不确定和不确信。如果人生都是由相聚和别离组成的,我唯独希望将别离放在前面,相聚放在后面,这样来看,先别离后相聚,一切都变成喜剧。我突然想知道,25岁的我正在做什么,是在喜欢的地点做着喜欢的工作,还是一切都遥遥无期毫不确定。

更想知道,你和大哇依然这样互相喜欢着吗?是不是每晚依然要聊天聊到深夜,聊到兴起的时候笑到痉挛,偶尔小闹也算怡情。开开无关痛痒的玩笑,稍微小污算作调味剂。会不会依然每天早晨睁开眼有他的消息,入眠之前,手机上的最后一条信息是他的晚安。


我想再向你絮絮叨叨地念一下我和他,希望25岁的你读到时,依然能看到那个少年明亮又清澈的眼神,同样,希望那时,他依然有这样的目光,唯独为你停留。25岁的你,能和他笑着谈起这封信,谈起我们的那些喜欢和吸引,而他能扬起嘴角,和你牵着手,一起回忆起初识的时光。


大哇是个男生,嗯,当然是个男生。说实话,不太好看。很高,很白,很瘦,很单眼皮,可我觉得他是世界上最好看的男生。


一个周末,我们在体育馆相识。他酷爱篮球,可我并不喜欢运动。偶尔会陪朋友打打羽毛球,权当做锻炼和消遣。

那天,天气很好,太阳很暖,叶子被阳光烘得油亮亮。他们院与我们院搞了场篮球比赛,恰好室友的男朋友也参赛,她便拖着我一起来做拉拉队。观众们站在场外,喊着“加油”,喊着“xx同学你好帅”。室友早早地从超市买了两瓶水,一瓶给我,一瓶留给她家亲爱的。

结束后,他的男朋友走过来,一起的还有大哇。那是我和他的第一次遇见。

恰好手里有瓶水,我便随手递给他,他接过的时候,笑着说了声“谢谢”,声音很好听,有阳光的味道。

大家一起吃了顿便饭。桌上他们火热地聊着篮球比赛,我安静地听着。离开前,他问了我的联系方式,互留了微信,然后大家匆匆地离开。因为下午还有课,看看时间已经迟到了。


你知道的吧,那时候我就喜欢上他了呢。

我们开始聊天,开始时常偶遇,也开始制造偶遇。他说正从食堂往寝室走,我就马上收拾收拾从寝室出来,在那条小路“遇见”,羞涩地打个招呼。他问我要去哪儿,我答不出,索性恩恩呀呀地说要去散步。

我们相约一起去玩密室逃脱。他好聪明,每次都能想到我想不到的线索,每次都是对的,每次都能得到我的掌声。走出来之后,他说,“我们现在也是一起破过案子的队友了呢,这算不算经历了一次'生死'呀,要不是我聪明,你可能就被困在里面了。”

“既然是生死之交,我们干脆在一起吧。我是不是没跟你说过我喜欢你?”他转向我,略带羞涩,眼神骗不了人。接着,牵了我的手。

这是第一次被男孩子这么用力地握着手。脸很热,手很烫,感觉很好。我小声地在他耳边嘀咕,“我也喜欢你,为了感谢你刚刚救了我,这是奖励。”他1.85的身高,配上我1.60的小个头,着实也是萌了一把。


我们都喜欢唱歌,于是会时常去KTV,他唱的歌,我没有最喜欢的,只能说,全都是最喜欢的。清楚地记得,有一天,他点了一首《我想大声告诉你》,唱到“我想大声告诉你,你一直在我世界里”的时候,他转过头,望着我,眼里有好多语言,我好像全都读得懂。旋律渐渐慢了下来,他低头吻了我。

我们去动物园看动物,一路上给对方拍着照,一起对着羊驼扮鬼脸,一直手牵着手。我逼着他跟羊驼合影,他一边说着臭死了,一边不情愿地搂了它。走累了,他便蹲下,我嗖地一下跳了上去,他就这样背着我走了好久好久。

我们在半夜沿着马路一直走,只因为我跟他说了一句“天气这么好,风吹得这么舒服, 我们走着回去吧。”他半夜三点跑下楼给我买汉堡,只因为我念叨了一句“肚子好饿。”

我们嘻嘻哈哈地跟他的哥们儿们吃饭,他得意地喊着“老婆”,惹得哥们儿们嗤之以鼻。起哄着要我喝酒,他挡在我面前怒目圆睁,不能喝,谁再起哄谁喝。


你看,23岁的我很幸福吧。有一个爱我的人,和一个我爱的人,他们俩是同一个人。


我们能一直在一起的吧。25岁的时候也会一样的吧。

你会一直在他身边的吧,和他对着夜晚满城的霓虹灯,坐在山顶,嚼着白色恋人,看着夜色茫茫。

承诺这东西太渺茫,可我真的想和他许下一生一世在一起的承诺,你说他是不是也有一样的感受呢?

我希望25岁时的你,有同样灿烂的笑容,有同样灿烂的面庞,有同样灿烂的爱情,有同样和小哇天长地久的心。

25岁的你,会有美好的未来,和美好的爱情,一如我现在这样。

25岁,你好。

                                    23岁正享受爱情的你

                                     2014年9月4日凌晨




致那个23岁姑娘:

你好,23岁的姑娘,现在是北京时间2015年8月8日上午10时,这里是恰好时间精准的北京。最近雨水比较多,可也在昨天开始迎来久违的蓝天。今天是七夕,想来也算是个美好的日子。

25岁生日那天,我便读了你的信,字字都能让我穿梭回那个无时无刻不被爱情滋润着的23岁,我想起那个校园,那个他。前几天做梦,回到了那里,于是,今天给你回信,来还愿。

我依旧记得他喜欢吃肯德基的吮指原味鸡,讨厌吃香菜。喜穿一切纯色的东西,简单干净。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眯成一条缝,左半边的脸颊上有一个小酒窝。他爱说“狂拽酷炫屌炸天”,以此形容自己高傲的炫酷。手机里的音乐都是慢悠悠的情歌,23岁的你和他一人一个耳机,坐在湖边的小长椅上,边听边晃着脑袋,安静地不说话。


可是很遗憾,25岁的我,没能按照你的心愿,继续和他在一起。


他出国了,我们开始渐渐疏远。经营异地恋都要用尽洪荒之力,更何况异国呢。

我们逐渐开始有不同的话题,也应付不来对方的话题。久了连问候都显得尴尬,只剩下早晚的例行安好。他有了新的生活圈子,我依旧走在校园的老路上。他离开了这里,我睹物思人。

后来,我们开始没来由的冷战,可能只是因为今天没有说话,也可能是因为,他和我都变的寂寞。和平分手也就成了最好的解决方式,最后,我们谁也没有删掉对方,我把那句分手说出了口。

现在我们还是朋友,彼此都很了解的朋友。没有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这一点让我觉得异常的庆幸。我们都在对方的脑海里和心里占有一席之地,要给记忆抹去也是不可能的事,干脆就陈放在那里,偶尔想来也算是一件乐事,毕竟都很美好,没有恨,只有怀念。

毕竟,那是你和他的初恋呀。


“我喜欢你”,你一定不知道,这四个字有多珍贵。

我想念那个能够大声地谈喜欢,谈爱情的23岁的你。现在,来来回回多少个人走进我的生命,我却再难说出一句喜欢。好像喜欢变成了一个奢侈的词语,无法轻易说出口,也无法轻易听到。

我开始听到更多的词,条件,但这并不是我想要的。你向往的那些不被物质束缚的爱情,好像随着步入社会渐渐地被束之高阁,取而代之的是条件也不错,各方面也都还好。

可你知道的,我想像偶遇大哇一样,偶遇一个他。彼此喜欢着,没有什么目的,只是喜欢。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领证,结婚,生两个胖娃娃,一男一女,一个像我,一个像他。

可是,23岁的那个你和23岁的那个他,在哪里呢?恐怕也只能让等待给出个答案了。


之前在事业单位每天悠闲自得,可唯独少了些激情,于是果断辞职,现在正在北京待业。我想,也算是顺从了你当时的梦想,实现真实的自我吧了吧。依旧在努力找着工作,冲着自己喜欢的方向整理行囊重新出发,就像当时的你不遗余力地喜欢着大哇一样。

没有他的日子里,我开始更爱自己。去学习了画画,没事的时候读书写字,也会和同伴一起出去旅行看看世界。一个人,好好吃饭,好好学习,也好好工作。因为我想变成你最喜欢的样子,也成为自己最想要的模样。

大哇依然在国外,前段时间我们还有过短暂的交流。他很优秀,在公司混得风生水起,深受领导喜爱。我想,这就是你喜欢的他的样子,也是我喜欢的。有才华又努力少年无论在哪里都会闪闪发光,就像他一样。我们依然有提到23岁的样子,当年的那个你和当年的那个他。时而唏嘘时间驶过得飞快,也时而叹息没有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可我们已然不是当年的模样,所以也只能让那些淡淡的情愫和沉淀了这么久的回忆,悄然的来,又无声无息地埋藏了。


不过,你也不要遗憾,因为这段爱情,没什么遗憾,都是诗,够味,够青春。

最好的你和最好的他,无论那时还是现在,我们都是最好的样子。

                                  25岁依旧向往爱情的你

                                    2016年8月9日 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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