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了聒噪着夏天,我穿着刚买的帆布鞋,在温柔的夕阳下踏进中学的大门,那时候很多人都喜欢在开学前买一双新鞋,一套新衣服,放在柜子里,直到开学那天穿。这仿佛是一个神圣的仪式,比「一年之计在于春」来得具体:终于从这个阶段成长到那个阶段了。
说回我的帆布鞋,那是我第一双布制鞋头的帆布鞋,外侧还印着一个灰色的英文单词「one」,其余纯白。白色不耐脏,我每天都会用刷子沾水把脏的地方刷白,清水刷不干净就用沾点洗衣粉。到了周末彻彻底底洗一遍,里里外外,上上下下。那时天气多数时候都很好,两天就可以晒干。
我很喜欢那双鞋子,不知是因为它具有很强的仪式感还是因为它长得很合我心意。因为很喜欢,所以一直穿着,直到穿烂。
后来再也没有这么「认真」地对过一双鞋子,大概是心里有了这么个想法:鞋子是穿脚下的,踩在土上的,无论多干净终究是要脏的。或许我是因为没有时间,或许是我在为自己的偷懒找借口。
穿了很多年的帆布鞋,得出了一个懒人结论:鞋底是没必要洗的,特指穿出去的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