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桀骜不羁的年纪里听着狂野摇滚乐,这实在是一种享受,且越听越觉得摇滚是那样的神圣。
在追寻摇滚的心路历程里它让我觉得青春期的叛逆是如此正儿八经甚至觉得自己在摇滚音乐里最好变得麻木不仁,那才是对摇滚真正的信奉与敬仰。
现在想起来,开始接触摇滚是在读中学那会儿,那时作为一个体育生,每天都在用自己的气力和嚎叫声来征服田径场上的跑道。所以对热爱摇滚那是很投合的事情,因为摇滚音乐所表现出来的东西正是自己所追寻的,它存在的那股力量有着“万军之中取敌将之首”的气魄,它那精神更是无坚不摧无比热烈。想想那时不管是在田径场上还是在听摇滚都会让自己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是那样真实且有意义,所谓意义,也是信仰吧。
让我了解到信仰的更多是摇滚乐。在某地的理想音乐节先锋舞台上有一个摇滚乐队的主唱说了一段让我难忘的话,大概的意思是说: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发现那脸孔已苍老,自己在慢慢的老去,纵然如此,我们的心却永远不老。看得出他们对摇滚的执着是永远不变的,他们在用心去演绎自己心中的摇滚。
那时台下的我明白了一点,我知道自己欣赏的是摇滚本身,而不是在欣赏演绎摇滚的他们。
我之所以领悟到这点,是因为我在练习了一门的乐器后,自己跟别人去演绎摇滚时,却发现摇滚不是那么的神圣,这让我感到疑惑,我用乐器练习着自己喜欢的歌,慢慢的发觉,反而让我与那神圣的摇滚渐行渐远,让我对它的越来越没有感觉。
加上我前面说的,直到现在我才明白,如果某种东西是神圣的,那么作为人的我是很难触手可及的。或者说,我不该轻易去把我所认为的神圣的摇滚表现出来,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