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撞衫
撞衫一词最早来源于欧洲,英语原型:Dress Same(穿的相同)音译撞衫,发扬于香港地区,现使用比较普遍,意指两个人或以上人数在同一场合穿了相同或相近的衣服。在追求时尚、个性的群体中,撞衫往往令人尴尬(摘自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link?url=i-eeH6PUFUiFSv_SKSP2RIlo51NjIMM42y1TESdwA6gA7YiXoiXEv2jOpbzowiU5XASC0cyjCVZqAjDdwoXR4FozILeJzUwLkC79hZso3-e)
虽不敢自诩时尚之人,在生活中撞衫已很是尴尬,总是会忍不住动小心思:别人会不会觉得她穿的比较好看?其实是自己在比较,在计较。
平日不撞则已,今天在招聘现场来了个大“撞车”——跟3个人撞了上身的衬衫款,而这又恰恰不是基本款,而是捎带些许不同的设计……这……大概是买了件实体店品牌爆款?
乍一察觉,双颊开始燥热。在穿着同一件衣服的前提下,忍不住强迫症似地想找出一些自己“与众不同”的证据。瞄多两眼,嘿,伙计!还真有点发现:
A下身搭配紧身黑裤,上身衬衫绑蝴蝶结的两条带子选择潇洒地下坠,很有一番“不带走一片云彩”的风度;
B外搭一条黑色无袖连衣裙,与白色蝴蝶领结衬衫仿若“天生一对”;
C与自己的搭法最为相似,由于衬衫过于透明,皆在内里搭了一块“遮羞布”。不同的是,她的是类短T,我的是类男式无袖汗衫……这大概就是,正常人总是类似,奇葩总是形态各异?
想要发现、想要证明“撞衫”也有不同的风采,类似“世界上无同样的两片树叶”,还是可以的嘛——只要不要自残般非要比出个孰高孰低(摊手),只要不断自我催眠: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