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两个晚上读完了整本书,读的时候心里也跟着主角一起担心,对于卖血我心里难受,怕主人公因为卖血而付出生命,因为我有贫血严重的亲身经历,正常人血红蛋白120到160,我那时候只有47,走路都没劲,上一层楼就气喘吁吁。今年体检报告显示109,好多了。
回到本书,作者用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的人生经历为主线,描述了当时卖血是一种为了生活不得不去做的事,没有卖血的钱,就过不去生活中的坎,普通老百姓生活困难,平常没事还行,遇到生病、灾害、孩子工作等,借不来钱,只能去卖血。
读这篇小说整体感情不是很轻松,特别是到卖血的时候,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跟着村里的两个男人,这个村像是卖血村一样,身体好的都卖过血,卖血之前喝八碗水,直到卖过血才能解手,不然的话就亏了。卖过血之后一定要到饭店吃炒猪肝-补血,喝黄酒-活血。而且黄酒还要温一温。
第二次卖血是许三观看上了一个姑娘,卖血得来的钱请姑娘吃饭,给未来的岳父买烟酒。当然卖血后吃炒猪肝喝黄酒的习惯一定要有,以至于到六十多岁还想吃炒猪肝喝酒的时候,就想起来要卖血,医院不要他的血,好像自己不行了一样,满大街的走着哭着。
最揪心的是他的儿子得肝炎的时候,为了给孩子治病,从家里到上海,一个县城买一次血,连续三次之后,因为卖血过多,晕过去了,医院又给他输血。作为主人公是幸运的,没有因为卖血死去,一开始带着他去医院卖血的两个人都是因为卖血死的。
许三观为了活下去,或者活的好一些,就要卖一次血,死了一切也就没了,一切的劳碌都是虚空的虚空。现在比以前好多了,生病了有医保,不至于卖血治病,虽然说有些癌症还是治不好。小说具体的人物刻画还是很深刻,读着感觉就像真正的历史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