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小七是个异数。她脸上黝黑黑的,从脸到身体,但看着健康。她小时候勤奋,在几十度的烈日下的田地里做农活,奔跑,面朝红土,背朝烈日。晒着晒着,就这么黑了,再也白不回来。
小七是农村里的孩子,12岁那年,她离开了生活十几年的小农村,分配到了镇里的初中——城月第二初级中学。老马并不是很高兴,因为她上了初中,就是个费钱的货,甩手丢给她20块,让芳姐随便让置点行头。
芳姐开着家里唯一的摩托车,捎上小七和她姐阿儒。小七揣着20块,那个兴奋得不得了,第一次摸到这么大的人民币。
前面小七领着一桶放着各种生活用品,这些是她昨夜买到手里,一夜兴奋都不敢睡觉。后面芳姐抱着大麻袋也一脸兴奋,找关系早早交了学费,小七也就第一个到达宿舍。
放下她的包袱,芳姐早就扬尘而去,家里的农作物还等着她和老马照顾呢,没空离这妞。小七倒不介意,没有什么生死别离,依依不舍,什么第一次来陌生的地方会孤独,委屈,在小七眼里那都是屁,没办法,小七被放养惯了也就那样了。凭着一身在家里种农活,练就的一身力气,很快就把床铺好,两张床是叠在一起的,算是两个人一起睡吧,认识了新床友就跑上跑下,像只麻雀那样,兴奋得不得了,放佛老马已经囚禁了她很久。
来到街上的百货店,对老板说,“就这本小说了。”
老板从书架上丢给小七,说,“诺,这个还不错的哦。”
小七一看这小说,贼亮,一摸,顺滑顺滑的。终于住在镇里,可以租自己喜欢看的小说了!再也不用一有钱就骑着自行车,镇里家里两边跑。
小七很满意,问,“押金还没变吧?”
老板说,“没变,你已经是我们的老客户了。”
小七租了它,花了5块钱,一本小说租一天是3毛钱一天。
最后的跑到理发店,被买头发的人怂恿卖掉了她的长发,50块钱,理了一个发,接近圆寸,干净利落,其实哪有姑娘不爱美,偏偏当时她不知美为何方物。发型看上去要多丑有多丑,但是小七是金牛座的,见钱眼开,留了几年的头发就这么“咔嚓”没了。
来到这学校后,小七发现这里并不像我们乡下小学那样的,人白得可怕,自己走在路上,就像一只乌鸦走在一群白鸽里。后来,她又发现,自己黑得可怕,因为这里只有自己这么黑,那是她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自卑。
小七顶着一张包公的脸走进了初中的校园,她脸上黑乎乎的尤为显眼,看起来倒像是学生,不过一看就是乡下来的,学校里学生不敢靠近她,用新奇,不友善的眼神告诉她在学校里就是个异类,因为她们没见过这么黑的小女孩;其实小七内心纯洁,勤奋好学,天天捧着英语书做笔记,但是同学也不与她为伍,觉得她非我族类。小七倒是不在意,她就一直独来独往。她是个自诩高傲的人,怎么能与人同日而语呢?
“小七,为什么你这么黑呀?”
宿舍卧谈会上,大家自然要问起她的肤色问题。
“因为我小时候干农活不管太阳有多晒。”小七在黑暗中说。
“我也在外晒呀,怎么就没有呢?”室友们觉得奇怪。
“因为我干活有个毛病,不怎么喜欢戴帽子呀,因为汗留下是很难受的。”
黑暗中有人忍不住笑了,其实大家根本就不想问她的肤色,她们不过是想寻她的笑话。
小七在黑暗中,默默不说话,瞥过头,伸被子盖过头。
一舍友看到小七的动作,立即笑嘻嘻地说:”你看,她被子从头盖到脚,死人就是这么盖的。“
大家“哄”地大笑了起来,甚至有人捂着肚子在床板上打滚!
小七听到她们的笑声,替她们感到可惜,觉得她们的笑点那么低,生活无趣。作为自诩高傲的人来说,就会感到孤独。这就是小七对于孤独最初的体验。
后来小七发现,唯一能和小七说得上话的,只有她周围的几个小伙伴。
她们每逢周五出来,有空都会去照相馆,照九宫格的大头贴。小七很少照相,动作僵硬的很。
她要给自己的青春留个影。在这些照片中,有一张是这样的:小七两手交叠站在一个老旧挂历前里,是一张破败的非主流风格,下巴微昂,抿着嘴巴,眼神凌厉,而她的皮肤,无论店员怎么修都是黑的。
日子就这么过着过着,就到了初二,身边的朋友总是有一番轮换,老朋友变陌生人,陌生人变好朋友,但是她的皮肤依旧是黑的。
02
升国旗时,小七心不在焉地站着,看到他的时候,也正如有一只鸟的影子在天空中骤然落下她的心间。她想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如果这不是一见钟情,她想不出还有什么办法可以描述一见钟情的感觉。
那个男孩是学校的升旗手。每周一升旗的时候,小七都可以看到她与一个男生走上升旗台升旗。不知道为什么,升旗的日子总是有风,男孩短短的头发在金色的阳光里碎碎地晃动,他穿着白色的升国旗的制服,制服在光影下勾勒出衬托出他笔直的身材。小七看着她庄严地把熨帖齐整的国旗展开,在激昂的国歌下缓缓拉起,便一下子被她迷住了。
这个男孩不算多帅,站在升旗台上笔直而坚定,有一种光辉,总是让小七想起偶像剧里的男二。
自从陷入了爱情(单相思),小七发现连自己所写的文字也比以往悠长了,带着多愁善感的意味,正是这种感觉让她着了迷。这就说明,无论一个女孩刚开始的时候多么的特立独行,随意不拘一格,最后都要为一个男孩而平庸,而所有故事将走入庸俗。
有人说,当你第一次想写诗的时候,就是你最初爱上一个人的时候。这句话在小七身上再次得到了验证。那段日子,她在教室里写下了许多别人看不懂的诗。当然,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小七近来上课无聊,因此写诗来打发上课的漫长时光。还有一个原因是,她加入了一个杂志群,发现有一批爱好相同的朋友,闲来无事也就收住了自己放荡不羁的性格学会了咬文嚼字。
众所周知,中学的桌子内简直就是BBS的线下版,很多人会在上面相互留言。这些诗也不例外,还有更多的人在下面写:
“xxx的qq是xxxxxxx,希望和你做朋友。”
也有直截了当的留言——“去死!”有人光留下了这样的两个字,既无解释,也没有给人辩解的余地。更为重要的是,这个字和惊叹号都是切切实实地刻上去的。这得上课多无聊的。
或许整个初二的老师讲课太过无趣,小七整本笔记本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东一横西一横,暴露随性的性格。
每个人都曾暗恋过别人,那么阿七的暗恋这件事不只发生在她的身上。
和几乎所有暗恋着的人们一样,她去打听他的一切,去找寻他的爱好。
如果说爱情是“像忽然有了铠甲,也忽然有了软肋”,那么暗恋就是——像忽然看见晨曦,也忽然了悟绝境。
早有专家建议,心情起伏太大,不够平静的时候,不能做投资,不能提分手,至此阿七给我们验证了另一件事:也不能去告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