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a打了个哈欠,望了望窗外天空已经泛起了鱼肚白。她和上电脑,点着小脚丫跳着跑回床上抱着唐樹睡觉。她将她冰冻的小手放在唐樹的脖子上取暖。唐樹也不嫌弃她,迷迷糊糊的把她的手又握在自己的手里取暖。然后又紧紧的抱住cola,cola被一股暖意包围着,困意袭来,呼吸着唐樹的呼吸安稳的睡过去。
早上8点多,还在睡梦中的cola听到细细咻咻的的声音,这是唐樹起床要去上班了,唐樹起床后将所有的动作弄得很轻很轻,因为他可爱的小媳妇,还在睡觉。唐樹准备好一切后,悄咪咪的亲了一口正在熟睡的小媳妇后就去上班了。上班的路上,唐樹想起他小媳妇的睡颜,嘴角不自觉的想上扬,显出了好看的酒窝。
每天看她的小媳妇熬夜写书,他也很心疼,每次他让cola早点睡觉的时候,cola都会义正言辞的拒绝,她说她要写小文章赚钱,不要当败家娘儿们。唐樹沉着脸说,可是你每天都熬夜写你的文章,我怎么办,我一个人睡觉我会很孤独的。正在噼里啪啦敲键盘的cola,假装思考了5秒钟,水灵灵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看着坐在沙发旁的唐樹,转身亲了他一口,说叔叔,萨拉黑哟!转而继续敲打她的电脑。唐樹无计可施,哄不到她的小媳妇睡觉,他只好自己灰落落的回房睡觉了。
(cola的大名叫做路可芝是一名网上言情写手,偶尔也当当枪手。因为她爸妈希望每天都能开心就给自己取了个小名叫可乐,长大后可乐为了名字听起来洋气点就让别人叫她cola,而唐樹是一名公司的经理,说不上荣华富贵,但也要能与cola过着平平淡淡幸福但冒泡的小日子)
温暖的阳光穿透窗户照在cola的屁股上,cola感觉屁股暖洋洋的,好舒服啊。翻了个身想继续睡觉,越想睡觉就越是睡不着。cola只好从她柔软的床上爬起来了。cola洗漱晚后就蹦哒哒的走向厨房。真正睡不着的原因就是cola这个吃货一直惦记着冰箱里的那些零食吧。cola走到冰箱前看到冰箱上贴着一个便签(小懒虫,刚起床不能喝很冰的可乐,所以我帮你把你冰箱里剩下的两罐可乐给解决了,电饭煲里有粥!你要在家要听话乖乖的窝!)
cola的腮帮子鼓了鼓,要是今晚唐樹回家不给她带好吃的小蛋糕,他就让唐樹自己洗他的臭袜子。真是气死cola这个乖孩子了,居然喝了她最爱的可乐,不要脸的臭男人。cola怨念有些重。But,But,喝了一口电饭煲里的皮蛋瘦肉粥后,又美滋滋的笑了起来。吃货嘛,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当cola喝完碗里最后的一点粥后,在考虑要不要舔下碗,内心挣扎一下后她就放弃了,她要当个优雅的女人。就假装吃饱并且打了个嗝。cola把碗洗了又将厨房收拾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