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全社会的力量都在劲往一处使。除了身赴抗疫一线实施医疗救助和自愿亲力亲为,帮助运送物资等英勇无畏的壮举,国内外各界人士和企事业单位也在通过慈善捐赠的方式,为武汉加油。灾难当头,他们虽不能冲在一线,这种慷慨无私的尽心尽力也同样为我们所尊敬。
然而,网上因此而引发的捐多捐少的讨论,着实热闹了一阵,至今,围绕韩红的捐赠因着各种频“内幕”的频繁爆料还在持续。那到底捐多少?什么样的人该多捐?什么样的人该少捐或者不需要捐?在大灾来临时,总会成为一些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个人认为还是善意无大小,量力而行就好。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曾经强调,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关于“第三次分配”这个概念,百度中是这样解释的:“第三次分配是建立在自愿性的基础上,以募集,自愿捐赠和自主等慈善公益方式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的分派,它依靠精神力量,奉行道德原则。”可见,慈善是个体在道德感召下的自发自愿行为,所有的捐赠都是本人主动和无条件的付出。新闻中,屡有小学生和老人向相关部门捐钱的报道,他们当中许多并不具备独立的经济能力,看着为数不多,却可能是某些人的全部,真是心下不忍。但是热情难当,请问,这钱你是接还是不接?古语云:君子有成人之美。每一份善意都值得成全,接过这笔钱是对他们的一种尊重。“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如果我们能够在今后的社会养老、医疗等保障制度上,更加健全和完善,惠及更多不同的群体,使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不就是对他们最好的回报吗?
由此及彼,慈善等公益事业也需要精细化的制度,目前的“慈善一日捐”在行政事业单位中运行良好,这样的保底要求有利于持续性、常态化的意识形成,其他行业是否也可以有相关的制度驾行?号召“勿以善小而不为”的同时,还能明确规范“力所能及而为之”。
梭罗在《瓦尔登湖》中谈到做慈善事业时,说过这样一句话:“他的善行绝不是一种局部、短暂的行为,而是一种持之以恒的溢出,这种溢出对他无所损,而他也无所感觉。”慈善无多少,力量无大小,人人做慈善,常常做慈善,这才不会有损于人类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