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里提到过十八般武器,分别是矛、锤、弓、弩、铳,鞭、锏、剑、链、挝,斧、钺、并戈、戟,牌、棒与枪、杈。而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武器库,绝不只有十八种武器。世界的武器库武器当然也就更多。可是即使各式各样的武器再多,归结起来无非就是两种而已:一种是“明枪”,一种是“暗箭”。而我要说的刺客,最喜欢藏在袖子里的就是诸如匕首之类的短兵“暗箭”。说起刺客,我真的是又恨又爱,既讨厌的不得了,也喜欢的不得了。
我为什么讨厌刺客呢?因为我总觉得刺客躲在暗处,是夜里的猫头鹰,常常在猎物熟睡的时候伺机而动,趁其不备,出其不意,然后侥幸全胜。刺客的取胜,似乎总是不光彩的获胜,似乎总是偷偷摸摸的。与土匪相比,刺客见不得人;与盗贼相比,刺客太过残忍。土匪与盗贼,一个明面上抢人钱财,一个暗地里偷人钱财,然而两者始终不伤人性命。而刺客呢?始终以害人性命为真正的成功。正是这样的人,司马迁也为他们作传,使之赢得身后名。我想司马迁好糊涂!
可是刺客也让我喜欢。我之所以喜欢刺客,是因为知道荆轲,并且读过骆宾王写过的那首诗: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骆宾王怀念的人正是荆轲,正是那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爱国志士。身处国家危亡之际,荆轲毅然决然接受重托,远赴秦国,刺杀秦王。虽然功败垂成,但是司马迁为荆轲作传,使之赢得身后名。我想司马迁很清醒!
《庄子·齐物论》有言:“吾丧我。”关于这句话,记得某位学者解得好,“吾”是“大我”,“我”是“小我”,在“大我”面前忘记“小我”。“吾丧我”,这不就是刺客吗?如果没有国仇家恨,谁又愿意铤而走险成为刺客;如果没有国仇家恨,谁不愿意安度晚年得个善终?我忍不住想,究竟是什么造就刺客的存在,此时此刻的我恍然大悟,原来是国仇家恨。没有国仇家恨,就没有刺客的职业;没有国仇家恨,刺客就比土匪盗贼低一等;没有国仇家恨,就没有刺客的英魂。
我对于刺客,总之还是喜欢多于讨厌。最近新闻媒体的报道,又让我对刺客更添喜欢,因而喜欢远胜于讨厌。我听说R国的前首相遭刺客暗杀离世,我想进行暗杀的刺客也大抵是个身怀国仇家恨之人罢。至于刺客,想必凭借R国的“民主与大度”,相信一定会免受牢狱之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