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性评价
今天看到一个有关表现性评价的话题,“要求学生在某种特定的真实或模拟情境中,运用先前所获得的知识,完成某项任务或解决某个问题,以考察学生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程度,或者问题解决、交流合作和批判性思考等多种复杂能力的发展状况。它强调创设真实情境,即便是模拟情境,也必须能激发学生在真实情境中相似的反应,以考查学生在现实生活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它主要强调模拟真实的生活问题情境,观察学生在解决问题中的反应。感觉这种评价对学生的确非常重要,特别是语文,语文素养应该是学生本身人文素养的体现,但是语文试卷上考察的语文素养和学生在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人文素养并不一定完全一致。像语文试卷中的口语表达题目,在卷子上回答的非常漂亮的同学,在实际生活与人交往的具体情境中,并不一定能够文明得体地表达。
想到很多年之前,我们学校曾经发过一个学生成长手册,当初的设想是把学生三年的具体表现记录下来,作为对学生的评价,在学生的中招成绩中占一定比重。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多问题,也只好放弃。这其实是一个挺好的设想。感觉在语文学习过程中,不一定非要再去专门创设一个真实的问题情境,考查学生的表现。学生的日常表现真的可以作为评价,如,当学校发生某种情况的时候,像带手机来学校,说脏话骂人,抄作业等,学生就可以针对这种情况展开讨论,表达自己的观点。学生能不能明确表达自己的观点,能不能条理清晰有力地证明自己的观点,就是很好的口语考察。比如运动会,无论是运动员还是观众,他们的表现都可以作为考察内容。小组活动,课外活动,帮家人做家务等等等等,可以作为考察的内容有很多。如果在学生成长过程中,他们的日常表现作为考察内容的话,对学生的成长无疑是很好的引导作用。这种评价能做到把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连接起来,引导学生学以致用,语文学习就不再是纸上谈兵,学生语文试卷上表现出的语文素养就不会和学生本身的人文素养脱节,也许就能避免北大学生弑母这样的惨剧。
只是这些内容实施起来的确有很多的问题。即便有了非常细致严密的评价标准。还需要有措施保证评价的公平公正。
也许这是件值得期待的美好的事情。
(注:看到的文章是《表现性评价:历史、实践及未来》赵德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