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希望有识之士看到后,给予指导、指点,万分感谢!
区域代理制是指厂家划定经销商特定区域的经销经营行为。经销商不能跨区域销售。针对简单的一买一卖的销售模式,经销商在厂家划定的区域内销售。
但是,现在网络的发展,尤其是自媒体的发展,导致商业信息的充分透明化、易获取化。再加上物流的便捷,就造成客户获取供应商更容易,同时,数量更多。全国各地的“经销商的业务员”都挺容易成为“供应商”的“抖友”、“快友”等等自媒体好友。也就造成了价格的透明化。因比价行为,形成“采购方”信息更透明,“供应方”信息不透明的销售新格局,势必会造成产品销售的低利润化趋势,趋向于“经销商成为简单的厂家产品的搬运工”。
当然,依赖于高技术服务类的产品,这种现象影响不如“简单、同质化的销售类产品”明显。此文仅讨论简单的、一买一卖的产品销售行为。
这种“供应商信息”、“厂家信息”的透明化趋势,已经在一些行业形成了“厂家去经销商”行为,即厂家开始直接卖给客户。原来的经销商也发展为“普通客户”一样对待。
目前依然坚持“区域经销制”的厂家,该如何面对这种变化,制定“行之有效”的区域经销商合作模式?即能实现工厂的持续增长,又能让经销商多赚钱。
或者,又该做怎样的改变?才能适应当下“不让经销商赚差价”的网络获客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