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坚持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夯实村级基础。深刻阐述了抓好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前提保障和必然要求。推动乡村治理要加强村规民约规范运用为突破口,推进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促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一条符合农村基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的路子。
抓自治。坚持阳光议事,村监会成员要全程参与党员大会,推动监督党务、村务公开,充分调动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意愿;探索建立村民代表议信访、网络微信响应机制等民主自治形式,对村民提出的诉求问题第一时间快速响应,并促进群众的事群众参与、群众解决。
抓法治。结合村民需求,清理旧版村规民约,定期组织各村法律顾问与村民见面,宣传好土地政策、合同签订等实用技能,引导村民办事依法、遇事用法;对于有矛盾倾向性的村民,要及时给予法律上的疏导,晓之以情、动之以法,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抓德治。通过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设立村史室、评选“最美庭院”“最美家庭”等方式,搭建平台,建设实体宣传阵地。发挥大喇叭、公示栏、微信美篇载体作用,对村里的好人好事进行宣传,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