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上生物竞赛,读《普通动物学》一书,颇有感悟,遂作此言。
书中大致是介绍的动物的分类,从界门纲目科属种依次排第。根据特征和基因的亲缘程度将各类动物分开。其中,让我感觉好笑的是,人与猪的基因最相近,而以最高级动物自称的人却把猪比喻为愚蠢而懒惰的代表。
这里头是不是应该有什么误解?你说一头野生的猪会用得上那样的形容词吗,难道野猪不是那种奔跑起来速度奇快、一头可以撞死人的品种吗?用偏见的目光来看待这个种类,责任还是出现在人身上。因为人类对其他动物进行了圈养,使它们与自然脱节,才出现了这个现象,无辜的它们反而因此还要遭受到人们的嘲笑。这个嘲笑,可是人们对于无知的自嘲!
当初造文字的人是何其聪明,竟不私心认为这世间只能存在美好事物,而是把不美好也看在眼里了。这种不美好的自私基因本性来源,类似懒惰欺骗,便是世人口中之“恶”。我们不曾创造,是自然创造了我们,让世间种种在我们身上流露。
对于同样是由一堆基因控制而形成的动物,人偏还要分他个什么三尊九品,以彰显自己的重要性,然后才能肆意伤害其他物种,可不是?这不正是所谓借口里藏好的虚伪之谈。早在古代中国就有一种思想:最简单的便是最好的。谁高谁一等,照这个说法单细胞生物才是,可真不好讲。物种的突变都是一种对于环境改变的适应,至于到底效果好坏,没到世界末日,谁也辨别不出来结果。
满口念的那些害虫、益菌,不消说也是人类自己分的,它们本质的好坏,宙斯都没开口,我们倒要先他下个定义来了。那些对我们有利的便是好的,加以保护起来;无益的便是坏了,于是一股脑儿想着赶尽杀绝。在其他物种间倒也没这般绝对概念,更不会有意识的去抹杀另一种物种。从理论来看,这便是破坏生态平衡、干扰生物圈的正常发展,这些都是不应该的。天敌都还知道要留活口,来年才有食物。人没了天敌,便可以由自己的性子去做伤害其他物种的事吗?
“人与自然应和谐共处。”人类要先冷静下来做到这点,再谈自己是最智慧的动物。作为地球村生物界的领头人,应起到维护生态平衡的警察作用:避免其他物质勿入不属于自己的生活圈,对一切生物采取保护措施,尽可能的避免灭种,让自然界的过度繁殖调控使物种自然选择经历淘汰,尽可能不捕杀、不圈养野生动物,为它们提供优质环境。
除此之外,作为和平爱好者的动物观察研究员,你只需要学庄子先生,悠闲地与天地同乐,轻松自在地梦见你变成凤蝶的模样,就足够了。